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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盗窃、诈骗两次入狱的李某私自组建“央视中视台摄制组”,多次以拍摄宣传片为名,从广西北海、贵州六盘水,内蒙古包头等地政府及其他单位骗取各种费用10万余元。近日,北京市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
在我的记忆中,不法之徒假冒央视记者行骗的报道,好像每年都有。在百度搜索键入“假记者”三字,类似新闻竟有67300条之多。其中,以拟发批评报道要挟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进行敲诈勒索的固然不少,但像上述案犯一样以正面宣传为由,骗取巨额“发稿费”、“版面费”的也相当多。而且,这类假记者大多栽在收了钱而迟迟不见报道上,并非在采访过程中因言行不轨引发怀疑,最终导致彻底“翻船”。
某些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之所以被假记者的“正面报道”所惑,虽说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我看来,关键在于这类报道往往无一例外地被一些官员视为“政绩”。而某些上级机关又偏偏喜欢“按图索骥”,习惯于将“媒体指南”作为考量、评价官员的文字依据。于是,在某些市县便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对宣传部门下达指标,要求在当地或上级报纸刊发多少篇正面报道,而且头版头条不得少于多少篇。否则,年终考评将被“一票否决”。如此一来,宣传部门面临的压力有多大自可想见。部分宣传干事为发稿指标所困,无奈之际,要么笔下生花,小题大作,要么穿鞋戴帽,生造由头,将“正面文章”做得夸夸其谈。眼下,好多正面报道之所以为当地群众所不屑,甚至引发不小的争议,而假记者行骗之所以屡屡得手,无疑与这种量化指标有关。
什么叫新闻?沿用较多的定义之一是:新闻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既然如此,如果在正面报道与官员政绩之间划等号,岂不是为假记者预留了更多招摇撞骗的空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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