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谈到石家庄火车站城管打人事件被曝光之后,相关责任者受到了行政处罚。一些城管执法队员或许觉得委屈,因为比较起来,城管执法确实相当的难。
据说,城管执法之难,首先在其执法权威不足。大家都曾看到大街上小贩见到执法队伍到来时的“望风披靡”景象,那多半是沾了联合执法中公安人员的光。而且,人家躲你并不是怕你,如果上前对其处罚或勒令停止违法行为,就没有这么顺当。他可以跟你辩理,跟你胡纠乱缠;有时是声泪俱下求你法外施恩,有时则对你执法的正当性公然提出质疑。第二,城管执法更多地受到公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因为城管执法多数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其执法行为、执法素质、执法能力,一一展露在公众视野之下。执法不力,是不作为;执法过度,又是乱作为。对个别刁蛮不法之徒,即使可气至极,也不能有丝毫的冲动。稍有不慎,当事者、旁观者都可向媒体等单位投诉。媒体也有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执法人员的过火行为进行批评和曝光。这一切都使城管执法变得不那么有恃无恐,其执法者强势受到抑制。
然而这一切,对执法者自身未必是坏事,对大多数百姓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因为执法者权威过度张扬,在缺少有力监督时,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近日,重庆青年罗玉明蒙冤265天的事件被曝出。本来犯罪的是同村另一青年,冒用了罗的姓名。罗被捕后,先是民警让他“承认了就没有事”,后来检察人员又吓他“你不承认就不能出来”。这些执法者的权威让罗如此畏惧,以至于他竟没有一次无罪辩护,判刑之后也没有上诉。令人吃惊的错案由此产生。
城管执法场所一般在街头,比刑事案件调查过程更公开,因此更容易受到公众和舆论的监督。城管执法必须中规中矩,由此将养成遵法守法畏法意识,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几率。他们必须研究如何提高执法效率,有时则须先来解决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消弭大家的抵触情绪,执法因此具有了文明的人性化的色彩。这些由执法难而产生的积极成果,契合了时代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自应予以积极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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