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九月份的到来,全国的中小学又要迎来一个新的学期。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9月1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这给今年的新学期增添了不同寻常的意义。
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停止公办校改制审批,确保公共教育资源不流失;再次重申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不得设立重点校,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坚持就近免试入学,控制在校学习时间;同时还强调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加强教师工作考核。
同时,各地各级政府以及学校也都在开学前夕行动起来,为义务教育法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免”字当头
8月2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报告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时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4880万学生全部享受了免学杂费政策。其实,在新学期里,即将享受这一政策的学生不仅仅限于西部,东部地区也有越来越多的学生享受到减免和各种资助政策。
南京、无锡、上海: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杂费
在秋季开学来临之际,南京的所有中小学生不但可以免缴学杂费,而且困难家庭的孩子还将受到政府的特殊资助。
据了解,南京市在全面实行普惠性免收杂费的基础上,继续拓宽政府对困难家庭的“绿色助学通道”,即“助学券”发放范围从10000多户城乡低保家庭,扩展到符合规定的所有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对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学的所有特困职工家庭子女,也将减免50%的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减免50%学费;南京市政府每年还将对800名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困难家庭学生,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实行资助。另外,所有经批准的民办学校学生和符合有关规定在宁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同步同等享受该政策。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孤儿和残疾儿童,仍执行现行减免标准。
同属江苏省的无锡市日前也宣布,对全市城乡所有具有常住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免收的实施对象包括两类:具有该市常住户籍,并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具有该市常住户籍,并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而对于非常住户籍人员子女,无锡市政府已成立专项政策研究小组进行专题研究。
无锡市政府规定,免收学杂费后,对原享受“两免一补”的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继续实行免收课本费和补助住宿生生活费政策。民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杂费,由民办学校在物价部门核定的原收费标准基础上,按公办学校免杂费的标准减收学生学费,减收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上海也在近日宣布,从2006年新学年起,对在该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免除杂费。
江苏:确保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记者从江苏省教育厅了解到,江苏今年将首先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发放《义务教育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持《义务教育证》在全省范围内的城市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将免收其学杂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费和取暖费。而到经县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学校必须减收与学杂费等额的学费。
北京:享受义务教育的农村孩子将免缴书费打工子弟也在考虑范围内
从今年秋季开始,北京市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教科书费,对山区学生、城乡享受低保家庭的学生和残疾学生发放助学补助,并对其中的住宿学生减免住宿费,发放生活补助。目前,北京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20万人,其中流动人口子女约占三分之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在进行免杂费调研中,这部分学生也列入考虑范围内。
江西:禁止“两免一补”轮流享受贫困生是免补唯一对象
针对两免一补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江西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坚决制止轮流享受“两免一补”的做法,明确提出贫困生是免补唯一对象。
通知特别强调,财政供养人员家庭的学生、农村比较富裕家庭的学生不得进入资助范围,不得按在校生平摊“两免一补”资金,不得人为地将资助对象集中到某一两个年级,坚决制止轮流享受“两免一补”或将“两免一补”拆开分摊到学生的做法。
此外,山东、河北、安徽等省也纷纷在新学期列出了本省免除中小学生杂费的时间表。
重点校、重点班将成为历史
北京:不得再有重点校和非重点校
今年9月开学,北京市中小学不得再有重点校和非重点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之分。北京教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在基础教育领导干部会议上透露,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9月1日将正式实施,北京教委将按照新法要求,采取包括整顿实验班、重点班等措施,其中包括外语班和小升初提前考试班。
广东:小学初中一年级不开设重点班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从9月1日起,全省全日制普通小学一年级平行班班数2个以上的新生和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一年级学生编班实行该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各年级实行常态编班,学校不得设重点班、实验班等,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不得为分班而对学生进行学业测试。
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每个班级的人数,同一个年级的每个班人数要相对均衡,个别学生因学科能力以外的原因确需调班的,需经学校教务处报校长同意。要按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将男、女学生分配到各班。
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体育、艺术类专业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体育、艺术专长分班教学,但不得根据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能力分班。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奥林匹克学校及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学生编班由学校自行规定。
天津规范收费:新学年教育收费一律公示
不久前,天津市教委、市纠风办、市物价局等联合出台《天津市2006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大中小学的收费行为,使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的学校达到100%。
根据相关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以便于社会监督。
天津市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小金库”、“账外账”,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教师乱收费,要追究校长和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江苏、河南、上海:下调中小学课本费
为了进一步减轻学生负担,在开学前夕,江苏、上海、河南等省市分别下调教材的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2006年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及课本费通知,今年秋季开学时,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二年级课本费比去年秋季降低了14%左右,三年级收费也从去年的70元降到了60元,初二年级收费同样也降了10元钱,不过初三年级收费则比去年提高了10元钱。
同时,江苏省在教科书选择上大量使用经济实用的平装书,并确定了从2007年起对豪华版教材执行普通纸张价格的政策,以此控制成本。
这次教材降价带来“一费制”费用的降低加上政府帮扶力度加大,江苏省家长将从中受惠过亿元。
与江苏相比,河南省对中小学生教材实施降价的幅度更大。据介绍,8月22日,河南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局和省教育厅联合发布了该省教材降价的具体内容。根据要求,河南省今秋中小学教材价格与去年相比,国家课程教材价格降幅为10%,地方课程教材价格降幅为15%。教材价格降低后,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中的课本费标准也随之相应降低。据悉,此次降价使河南省1800万中小学生的课本费将比去年少掏约2亿元。
而上海市教委对教材作了严格规定:下调教材印张基准价格、取消价格上浮政策、统一制订教材封面、插页的基准价格、并相应降低教材零售价格、限制豪华版教材,与教材配套销售的光盘价格每张不得高于5元。据悉,上海市此次中小学生教材价格也将降低10%左右。
重庆:城市小学初中将告别早自习
在听取了人大代表的意见,参考了社情民意调查结果之后,重庆市教委决定,今年9月1日开学起,重庆城市(包括县城所在地)的小学一律取消早自习,早上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时30分,初中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时,下午上课时间为14时30分左右。虽然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到校时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课前15分钟。同时,市教委还对学校每周的上课时间进行规定,中小学校全部实行五天上课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包括初三年级)一律不得利用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记者调查
8月底,即将开学,记者走访了北京市海淀区的一些学校,其中包括三所取得办学资格的“打工子弟学校”。对于“两免一补”,三所“打工子弟学校”的负责人均表示,之前政府承诺的打工子弟也在两免一补的考虑范围内,他们给予了很高的期望值。但是到目前为止,他们并没有得到任何关于这方面的消息。
另据记者了解,北京市的某些著名中学,仍然保留了以往按照成绩对新入学的初中生分班的惯例,实际上也就是还存在着“重点班”。但是,到目前为止,这样的行为并没有得到任何方面的检查或者制止。就记者了解的一些学校来看,取消“重点班”的效果并不理想。
出台规范学校行为的政策重要,督促学校具体落实更重要。如果没有相应的督促措施,再好的政策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希望有关部门在出台政策的同时,加大对新政策的实施情况汇报的检查。
9月1日将至,我们期待各地教育部门能够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实在在地落到实处,本报也会继续关注并做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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