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冯兆君):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深化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改革,实施政事分开,提高工作效率,本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近日将挂牌成立。为此,面向社会公开招考6名仲裁员,8名合同制书记员。
据了解,本次招聘仲裁员和合同制书记员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具有本市市内六区常住户口。其中报考仲裁员要求法律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对有律师、审判员资格及劳动争议仲裁经验的人员年龄将放宽至35周岁以下。报考合同制书记员要求法律、文秘及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
报名地点在市劳动保障行政事务服务大厅(和平区西康路2号)。报名时间为9月15日下午2:00—5:00,9月16日—17日上午9:00—下午4:00。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据介绍,本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负责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将通过考试择优录取。录用后,劳动争议仲裁员享受本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书记员享受劳动合同制工资福利待遇。详情可登陆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劳动保障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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