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读者孟先生从天津站出站口接人时,偶然发现有一名天津口音的男子在向过路旅客兜售发票,而且还声称发票是假的。
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天津站出站口。经向在那里推销旅馆床位的人询问,很快找到了那名兜售发票的男子。男子头戴黄色遮阳帽,手里提着一个红色的塑料袋。
“要发票吗?定额的、手写的咱这里都有。”男子一边向过路人宣传着,一边用眼睛扫着周围,好像很担心被什么人撞上。看到记者在他身边逗留,男子用怀疑的眼神打量起记者来,记者佯装要买发票和男子开始搭讪。
男子说,他手里有两种发票可以卖,一种是定额的,一种是手写的,两种发票的售价不一样,问记者要买哪种。“我可告诉你,这发票可是假的,你自己琢磨好了。”记者不明白男子为何要说这番话,便反问对方:“既然是假的,有什么用呢?”“因为是假的,所以价钱才不贵,真发票得上百。有些单位管得松,不查发票的真伪,所以好糊弄。你们单位只要管得不严,假发票就好过关,省得花大价钱买真的了。”搭讪中记者得知,男子卖的手写的假发票每张15元到20元不等,而定额的发票也就是印着数额的餐饮发票大约只需要3元钱到5元钱就能买到。
确定记者有意要买,男子遂将记者带到出站口右侧一处公厕门前的IC电话亭前。最终,记者花20元钱,从男子处买了一张面值百元的天津市饮食行业定额(有奖)发票和一套三联的天津市服务行业专用发票。交易结束后,男子还叮嘱记者,有事还找他,他可以给记者一定的优惠。记者向其询问假发票哪里来的,男子始终不说。“风头太紧了,抓得严!干嘛都不好干。”
记者随即按照面值百元发票上的财务专用章找到了天津市津利华大酒店,工作人员很确定地表示,男子兜售的发票是假的,因为发票号码对不上。随后,记者又按照那套三联的天津市服务行业专用发票的财务专用章与天津市华苑大酒店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根据这套发票上的发票号码查询得知,发票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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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规定: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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