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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租房补贴额等于租房补贴标准乘以家庭应补贴面积;家庭应补贴面积按照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与家庭补贴面积标准的差额计算,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计算。
计算公式为:月租房补贴额=租房补贴标准×家庭应补贴面积家庭应补贴面积=租房补贴面积标准×家庭享受租房补贴人口-现住房使用面积
例1:某符合租房补贴条件家庭为“低保”家庭,家住河东区,低保人口为3人,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家庭应补贴面积=10×3-9=21(平方米)月租房补贴额=20×21=420(元)
例2:某符合租房补贴条件家庭为“优抚”家庭,家住宁河县,优抚对象及其配偶和1个未成年子女共3人为享受租房补贴人口,该家庭与父母2人合住在父母的一套公有住房中,该公有住房使用面积30平方米。家庭现住房面积=30×[3/(3+2)]=18(平方米)家庭应补贴面积=10×3-18=12(平方米),小于15平方米,按15平方米计算,月租房补贴额=15×15=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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