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信息产业部日前下发的《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昨天,天津市包括移动、联通、网通、铁通等在内的五家电信运营商共同作出承诺,将严格遵守通知的十四项移动信息业务资费的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二次确认,承诺“未经用户同意,决不单方面开通收费业务”。
据悉,按照新的规定,只有二次确认用户申请之后,运营商才可收费。今后,电信运营商还必须五个月全套保留用户电话号码、申请发送时间等信息,以确保服务和收费透明。此外,运营商必须每月免费向用户发送包括消费金额等一系列细则在内的短信,这些短信也将成为消费者维权的法律依据。
二次确认用户申请才可收费
据悉,按照规定,用户申请订制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时,基础电信企业应当事先请求用户确认,未经用户确认反馈的,视为订制不成立,且不得向用户收费;用户使用按条点播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时,基础电信企业应负责向用户发送收费提醒信息,告知用户业务名称和收费标准等信息。通知同时规定,基础电信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收费查询功能,方便用户查询每月的付费金额。
短信收费必须“明码标价”
据透露,此前,本市通信管理部门已经根据“12300”电信用户申诉情况,向本市16家企业下达了整顿通知书,要求企业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目前,本市在对短信业务启动二次提醒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二次确认。
按照规定,所有的移动信息收费必须“明码标价”,而且对消费者进行明示,对于需通过用户多次参与或互动才能完成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如有奖竞猜、有奖问答等),电信企业应在宣传时标示出用户一次成功参与该项业务所需的信息费总额;对于涉及信息费、通信费等多项收费叠加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电信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该业务收费的整体构成。
收费违规下月起强制退费
规定还明确,用户向基础电信企业投诉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问题时,基础电信企业应负责妥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这意味着,以前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服务商相互推诿的情况,将不再允许。
通知规定,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提醒或确认,以及订制关系缺失或不完整的收费行为,基础电信企业应在查证后立即向用户退还费用,并严格履行企业公开对社会作出的赔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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