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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喜难卜
作为一名长期跑“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跑口记者,《新京报》前法制记者廖卫华最能体会司法机关对媒体“爱恨交织”的分裂情感。
在廖卫华做法制记者的四年中,他亲历了“两高”在新闻发布方面逐步公开和宽容的过程。
按照传统惯例,“两高”通常发布消息的媒体为16家中央级新闻媒体,其中以《人民日报》、新华社和《法制日报》为最重,除此外加两高机关报《人民法院报》和《检察日报》。
作为都市类媒体,廖认为,能够“挤”进去有自己努力争取的原因,也与高法观念进步有关,然而,2005年,因一篇引起有关部门不快的报道,廖被冷落半年,不再被邀请参加新闻发布会。
其实这样的分裂也存在于另外一些人身上。一位法律类媒体总编曾在某司法机关司职宣传。在负宣传职责时,他最头疼的是像廖卫华这样“捅娄子”的记者,害得他四处灭火。当他身为总编时,却鼓励自己的员工学习廖卫华,做个好记者。
侯建认为,只要独立审判得到有效保障,新闻报道一般不会对诉讼秩序有所损害。如果不是新闻报道引起领导干预案件审理,法官一般不会理睬报章言论。所以将司法不公正的责任推到媒体身上,显然夸大了媒体的能耐。
“公开所有判决书以及有关的司法数据,是落实审判公开原则最起码的,然而至今仍没实现。”侯建表示不解。侯建认为在现有的权利保障下我们所能获得的信息已经非常不足,遑论什么更宏大的信息披露。
全新的60多位新闻发言人将很快站在新席位上,新华社报道,他们对自己岗位的认识非常到位,也意识到这将是一次巨大的改变,不仅是工作方式,更是思维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新闻发言人王继延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除依据法律法规不得公开的信息之外,人为地对公众拥有知情权的信息进行封闭或阻塞传播通道都是十分不明智的。”
作为最早试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层法院,海淀法院在运作了四年之后总结出这番体会。
9月15日,本报记者致电最高法新闻办,希望就新闻发言人制度做更多了解。但相关工作人员以本报非中央级媒体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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