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记者随警出击,目击了警方对和平区一居民区实施清理违章犬的全过程。此次行动,警方对700余户居民进行了检查和宣传,收缴了一条违禁豢养的大型犬。
昨日9时许,市局治安管理总队、公安和平分局组织10余名民警和20名辅警来到吉利花园小区,对小区内的居民挨家逐户进行走访,一方面对居民进行养犬法规的宣传,另一方面检查养犬居民所养的犬是否为符合有关规定的准养犬,以及是否为所养犬办理了准养证。
10时许,当民警来到居住在高层楼房的一户居民的房门时,里面传出了犬吠声,民警当即向房主表明身份和检查目的,房主见此只好打开了防盗门,民警要求其将犬带出并询问是否办理了准养证,该居民回答:是收养的一条流浪犬,未办理准养证。当其将犬牵出后,民警发现该犬是市内严禁养的大型犬,当即向其说明了有关规定,并将其犬只予以收缴;在对另一户居民的检查中民警又发现其家中所养的一只小型犬未办理准养证,经过向犬主人宣传教育,该犬主表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并当场办理了准养手续。
此次清理,共对该小区的700余户居民养犬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宣传,在对其中12户养犬居民的检查中,户主均办理了养犬手续,并了解养犬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市民养犬所要遵守的规范,广大养犬居民要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公安机关将对违法养犬和养犬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不间断的打击和治理,让广大市民拥有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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