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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天津市从即日起开展肉类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从源头上防止有污染的肉类产品进入市场,从肉源产地到屠宰、销售进行全过程检测,一旦发现含有“瘦肉精”的猪肉,立即采取召回或销毁等措施,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从即日起,全市各区县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已经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强对生猪源头的监管,加大对生猪饲养企业的监管力度,对饲料来源进行严格检查,严禁使用“瘦肉精”和违法饲料添加剂,一旦发现问题要迅速上报,涉及刑事案件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严格控制生猪进场时间,加强宰前检疫,确保检疫与屠宰同步进行。对屡教不改,长期私屠乱宰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打击。各猪肉销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推行猪肉零售市场、批发市场与定点屠宰厂挂钩,严格实行不合格猪肉及其制品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地区的市场和大型猪肉批发市场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对用肉单位、餐饮单位、肉制品库房的监管和检测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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