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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一场“地毯式”的畜产品安全整治行动拉开大幕。昨天,记者从市畜牧局获悉,本市动物检疫等部门执法人员已经备好“瘦肉精”检验试剂盒,将深入本市集贸市场、超市、饭店,以及各区县生猪养殖基地、屠宰场、猪肉批发市场,进行抽查、检测,对使用国家违禁药物“瘦肉精”的非法场户进行依法严肃打击处理,确保两节市场安全供应猪肉,让市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针对上海市最近发生的瘦肉精中毒事件,农业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加大对“瘦肉精”的打击力度。市政府对此高度关注。按照市政府要求,一场在全市范围内展开的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昨天正式启动。这次行动将通过“地毯式”检查,加大对源头治理,重点检查违法生产销售“瘦肉精”、违法向饲料中添加“瘦肉精”、违法用“瘦肉精”饲喂生猪等行为。根据新的《兽药管理条例》,这次检查将对销售含有“瘦肉精”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责令其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药品管理法》及其配套规章明确规定禁止非法生产“盐酸克伦特罗”即“瘦肉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这种药出售给非医疗机构和个人。一些违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顶风作案,造成悲剧时有发生。为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的有效监管,预防瘦肉精中毒事件在本市发生,市畜牧动检部门还将采取长效管理措施,包括控制源头,加强法规的宣传,禁止在饲料中掺入“瘦肉精”;加强对上市猪肉的检验。
国庆、中秋佳节,为保障本市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市卫生局从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卫生专项检查活动,重点针对月饼、肉及肉制品、酒类、乳制品、水果、卤制品以及儿童食品,对无证非法从事经营的一律取缔,对使用回馅、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特别是熏蒸、浸泡过有害物质的月饼、果蔬、水发产品,将坚决予以查封、销毁。
提醒买猪肉颜色别太鲜红有肥膘的更安全
提醒消费者购买猪肉时,要拣带些肥膘(1-2厘米)的肉,颜色不要太鲜红,猪内脏特别是猪肝因“瘦肉精”残留量多,不宜食用。购买时,如果发现猪肉肉色较深、肉质鲜艳,后臀肌肉饱满突出,脂肪非常薄,这种猪肉则可能使用过“瘦肉精”。据悉,“瘦肉精”急性中毒会使人心悸,面颈、四肢肌肉颤抖,头晕、乏力;原有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者,症状更易发生。
百人以上大型婚宴冷荤海鲜逐份留样
国庆节是举行婚礼的高峰时期,数百人集体用餐在这七天屡见不鲜,大规模的集体用餐食品安全问题更显得尤为重要。为了预防食物中毒,此次卫生监督部门将加强对宾馆、酒店、集体食堂等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餐饮业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重点检查卫生管理、卫生设施、卫生制度的落实情况及餐饮业百人以上聚餐备案和留样制度,尤其是冷荤类高蛋白、高脂肪的菜品和海产品一定要保证每份留样,严禁集体食堂外购熟肉制品。
同时,加强对旅游景点、车站和繁华商业区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保障消费者和游客的饮食安全。
节前食品抽查月饼是重点
“两节”期间,各类食品的销售量将明显上升,也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商贩活动最为猖獗的时期。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本市就发生了因食用劣质酱制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此次检查中,各区、县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机构将重点抓好月饼等中秋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场所卫生条件的监管,重点审查生产布局、卫生设施、人员健康体检及原料索证等工作制度的落实;严禁无证或超范围生产,严禁无健康体检证人员上岗,严禁使用非食用色素或超标超范围使用防腐剂;严禁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或生产回馅月饼。
同时,还将加强对食品超市、食品商店的监督巡查,以糕点、肉及肉制品、酒类、乳制品、水果、卤制品以及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严格索证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销售条件和卫生标准。依法查处“三无食品”;对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特别是熏蒸、浸泡过有害物质的果蔬、水发产品,将坚决予以查封、销毁,并对违规违法业主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黄金周期间,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还将设立举报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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