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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上海连续发生“瘦肉精”食物中毒事件后,市委、市政府对这一事件高度重视。即日起,本市将深入开展肉类食品专项整治,特别加强从源头上防止有污染的产品进入市场,从肉源产地到屠宰,到摊位销售,全过程检测,一旦发现含有“瘦肉精”猪肉的摊位,立即停业整顿,停止一切销售行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进一步强化各区县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为切实做好预防“瘦肉精”食物中毒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各区县要加强对生猪源头的监管,加大对生猪饲养企业的监管力度,对饲料来源进行严格检查,严禁使用“瘦肉精”和违法饲料添加剂,一旦发现问题要迅速上报,涉及刑事案件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切实加强对进入本市销售的生猪检测力度,要实行全程跟踪监测,并严防疫区生猪流入本市;商务部门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管。规范定点屠宰厂的行为,严格控制生猪进场时间,加强宰前检疫,确保检疫与屠宰同步进行,认真落实生猪屠宰规范程序,加大对私屠乱宰的打击力度。各区县要对重点地区、重点屠宰户进行重点监管。对屡教不改,长期私屠乱宰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打击;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猪肉流通环节的监管。各猪肉销售单位要严格落实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推行猪肉零售市场、批发市场与定点屠宰厂挂钩,严格实行不合格猪肉及其制品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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