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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公安部召开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当前全国火灾形势,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后,天津市立即做出贯彻部署,自即日起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据悉,今年1至8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3126起,直接财产损失265.5万元,死13人,伤9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死伤人数和损失大幅下降。但是,在近期开展的危品专项治理、排查全市火灾隐患中,发现了许多消防安全问题,特别是又发现了40多件重大火灾隐患问题,潜伏着发生大火的危险。为迅速贯彻公安部部署,深刻吸取浙江、辽宁等地发生火灾的教训,坚决防止和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市公安局部署提出:一、立即行动,迅速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公安和消防部门要会同建设、安监、土地、工商、房管、劳动保障、供电、供水等部门,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小作坊、小店面、小娱乐场所集中的村镇、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
二、要把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公安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相关部门、派出所要一起上,务求取得实效。
三、集中警力形成强大声势。要以区域为主,集中组织各方面的力量,从现在起,对公众聚集场所逐一开展严格的防火检查,要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六小”企业采取“拉网式”、“地毯式”检查。抓住当前有利的时机,迅速掀起消防安全大检查高潮,造成一种强力态势,形成依法治理消防安全问题的强大威慑力,促进全市整体消防安全。
四、要严格消防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力度。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也是重要的执法活动,能不能抓出成效,达到预期的目的,关键是对存在的各种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能不能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地依法督促解决。关键是对各类消防违章行为能不能用足用全法律手段,依法加大执法、执罚力度和强度。各分局和消防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认真排排队,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极易造成火灾事故和重大人员伤亡、一时又难以整改的重大现实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属于经营性场所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改变使用性质;属于非经营性场所的,要依法责成该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严格落实死看死守的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未经消防审批、验收,擅自建设、施工、生产、经营、加工、储存的单位,特别是此次检查的重点,该停的要停,该关的要关,该罚的要罚,该拘的要拘。力争通过检查和执法,曝光一批存在隐患的单位,督改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违章行为,“三停”一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
五、加强执勤备战和灭火救援是防控大火的第二道防线。公安消防部队要牢固树立“救人第一”的思想,针对不同场所的火灾特点,认真研究和完善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的灭火抢险方法,加强针对性、适应性训练。适时分层次、分类型、分场所组织几次大规模的灭火演习,提高部队协同配合意识和攻坚能力,广泛营造消防声势和影响。要强化执勤备战,提高应变能力,加强“第一出动”,随时做好打大仗、灭大火的准备,做到一旦遇警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