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建委启动专项督察行动,就日前天津市实施的《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督察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场区环境,安全作业环境,临边防护,警示标志设置;施工现场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等物料的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防尘措施,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的运输;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的防尘措施,绿色防尘网苫盖或硬化铺装措施落实;施工现场食堂卫生以及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等。对以上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市建委将依据管理规定,对有关建设、施工单位进行勒令停工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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