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有关部门了解到,随着本市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由机动车排气所造成的污染也日趋严重,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城市和区域空气污染中不容忽视的污染源。为此,本市将对机动车污染空气问题进行有效的治理和管理。
据统计,本市目前机动车数量已突破112万辆。机动车排出的污染物可以刺激人的眼睛和呼吸系统,氮氧化物还是形成光化学烟雾的主要物质之一。因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本市机动车排放污染不容忽视。从机动车各车型的污染情况来看,虽然轿车、面包车占本市机动车保有量的70%至80%,但这部分机动车的排放量仅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30%至40%。目前,在本市造成尾气污染较重的主要是大客车、货车和工程车,其中大客车、货车中柴油车污染尤为突出。在柴油车中,公交车又最为抢眼,其营运时间长,车质差,群众反映最为强烈。因此,解决公交车尾气排放污染问题成为当前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据介绍,在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方面,本市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一是把住机动车排放污染的源头,在本市生产、销售、上牌的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限值,否则不予上牌;二是按照国家老旧车淘汰标准,实施老旧车辆定期淘汰制度;三是加强对在用机动车排放的监督管理。
在用机动车车况复杂、车质差,建立严格的长效管理机制是有效控制在用车污染排放的关键举措。一是对所有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定期检验,不合格车辆不予发放年检合格证,不准上路行驶;二是对行驶中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随机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的车辆,限期治理、维修,同时,暂扣行车证,待治理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三是在机动车停放地或者机动车拥有单位,对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对不合格车辆要求限期治理,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四是开展对冒黑烟机动车(特别是公交车)专项治理行动,对不合格的车辆依法处罚并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复检合格后方准上路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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