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在住所撞见男友与另一女子发生性关系后,醋意大发,抄起玻璃杯砸向对方女子面部,致其受伤。这一不理智的举动不仅令该女子损失了3900余元作为赔偿金,也为她带来了10个月的牢狱之灾。
河西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某,女,44岁,原系天津市河西区某老年活动中心清洁员。今年8月3日22时许,余某回到其与男友孙某同居的住所后,发现孙某正在与年轻女子陈某发生性关系,顿时勃然大怒,与陈某发生冲突。当孙某费力将二人劝开后,怒气冲天的余某又从茶几上抄起一个玻璃杯砸向陈某,致陈某面部多处受伤。后余某打电话报警。次日凌晨,警方将在事发地等候民警到来的余某带至公安机关。
经医诊断,陈某左侧颧部、颞部五处裂伤,已构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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