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必须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深刻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以及确保完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任务的重大举措和工作部署,全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理论上的创新价值和在实践上的开拓价值,从而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完善
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建设的基本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根本要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有机统一起来,在新的实践中作出新的理论概括,从而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转化为具体实践过程中的理论飞跃。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共产主义社会在扬弃资本主义社会之后,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的和谐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社会真正实现和谐的“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否则“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实现社会进步与和谐的过程,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基本矛盾不断解决的过程;共产主义的和谐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的自由人联合体;要从各个国家和民族的普遍交往和“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的视野看待人类的解放和未来共产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等等。马克思主义的这些基本原理和观点,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奠定了理论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科学设想与具体实践、美好蓝图与实际任务的结合中,不断使科学的理论获得具体的现实体现,不断把新鲜的实践经验升华为理论,从而不断丰富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的过程。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理论创新。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认识,使四个方面更加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更加突出地把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作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与当今时代和世界发展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关系的认识,在国内构建和谐社会、在国际上推动建立和谐世界,是从历史唯物主义普遍交往和世界历史的认识高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的战略发展规划。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探索实现国家现代化和民族振兴道路的理论发展。党的十三大正式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富强、民主、文明”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现在,我们党又明确提出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论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和谐”两个字的添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具体化和实践发展的要求,表明我国现代化建设更加注重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协调,更加强调质与量、过程与结果、客观规律与价值理念的统一。以“和谐”为重要目标之一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走的是坚持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有机统一的道路,是不断体现和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民族复兴之路,这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走过的现代化发展道路截然不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发展现代化的过程中,有过以剥削、掠夺、破坏为手段的“羊吃人”的现象,付出过“血与火”的代价。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深化和拓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符合新世纪新阶段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实践需要,符合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客观形势的要求,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适应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面临的新挑战和新任务,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深化和拓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的整个过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辅相成,彼此促进,二者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和谐社会建设,拓展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涵,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理论形态和实践内容上更加系统和完整,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内在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内容更加有机地联系起来。没有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将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阶段性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这个过程中的一项战略任务,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不断获得新的内容和经验,从而在理论上不断丰富和完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整个过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到新的更高的阶段提供更加和谐、更加充满活力、更加稳定有序的社会条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的整个过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最强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科学发展的基本观点,统筹兼顾的根本要求,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原则、基本途径和有效方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没有社会的安定和谐,很难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在实现科学发展中促进社会和谐,在社会和谐中促进科学发展。要把它们看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建设和谐社会,同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科学发展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整个过程。我们党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举措,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深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方面要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条件和环境,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要在防止和克服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和弊端上发挥重要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解决的诸多重大问题,如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收入分配问题、公共事业问题、社会公平问题等,都是市场经济本身无法解决的。资本主义国家出于自身的目的和利益需要,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力图缓和经济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但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如何不能克服由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造成的单个或局部生产的有组织性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无论如何不能摆脱追逐超额利润的破坏性后果和根本局限。所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为了避免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为探索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开辟新的途径,积累新的经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个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深化和拓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践的整个过程。我们党是在正确判定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党所处的历史方位的基础上,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之间紧密联系、有机统一的战略高度,提出和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任务的。这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与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高度统一,坚持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高度统一,坚持治国方略与治党方略的高度统一。胡锦涛同志指出,全党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着力提高六种本领,即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这六种本领是检验党的执政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整个过程,为新时期党的建设增添了新的内容,为使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三、牢牢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要牢牢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置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大背景和长期历史过程中,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
第一,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制度,服从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和谐社会。离开了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及其优越性的发挥,和谐社会建设就会失去正确方向和根本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它不同于我国古代思想家提出的“大同世界”,也不同于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宣称的社会自由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吸收借鉴古今中外追求和努力实现社会和谐的有益经验,又必须立足于时代发展和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必须有利于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第二,坚持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做到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与满足人民群众根本要求的有机统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做到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与满足人民群众根本要求的有机统一,做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实现最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一致。就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就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形势出发,提出切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目标,既要让群众得到应得到的利益,享有应享有的各方面权利,同时又不能超越我国发展阶段和生产力水平,不能违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要在历史的动态发展中逐步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第三,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做到各方面建设相辅相成和整体推进。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出发,在四个建设的相互联系、彼此促进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通过这样的整体推进,把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成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生活富足的社会;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发扬、政通人和、稳定有序并充满活力的社会;建设成为文化繁荣、诚信友爱、道德良好、形成基本社会价值认同的社会;建设成为社会结构和利益结构比较合理、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较完善的社会保障的社会。通过这样的整体推进,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质的飞跃。
第四,正确把握和处理事关全局的重大关系,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和规律性。胡锦涛同志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就要正确把握和处理事关全局的重大关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各领域内部的关系及各领域之间的关系。比如,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真正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要正确处理城乡发展的关系,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要正确处理区域发展之间的关系,合理解决地区差距问题;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把市场的经济效率与共同富裕的公平目标有机结合起来;要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和劳资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正确处理指导思想一元化与社会思潮多样化的关系,真正在全社会树立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积极引领各种社会思潮,等等。
第五,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要把广大群众当作可相信、可依赖的真正社会主体,而不是政策的被动执行者。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根本力量的作用,号召和鼓励其他社会阶层人员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积极贡献力量,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全党全社会共同的自觉行动,形成和谐社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良好局面。(中国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