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昨天刊发的有关中小学生请家教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一些家长打来电话表示,当数量家庭教师大部分时间是让学生反复做各种练习篇子,很少讲解难题的思路。教场处于自发无序状态,无人管理,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天津市教科院专家针对家教今后的规范发展,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
老师专注家教教学质量难保
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进行的一项家教调查结果显示,家长为了让学生考出好成绩,处托人找好教师为孩子辅导,越来越多的教师也干起了家教。教师也把收费家教视为理所当然,辅导费用也随行就市,约定俗成。但是随着家教的流行,学校的教学质量也受到一定冲击。
专家呼吁,教师干家教切莫耽误正常教学。据介绍,由于家教的社会需求量越来越大,家教教师“身价”也越来越高,由于有丰厚的经济收入,从事家教的教师越来越多。一些干家教的教师干脆把精力向家教倾斜,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责任心下降,教学质量很难保证,有些教师甚至把课内的部分教学重点、难点、关键点放在家教上去讲,不惜牺牲全班学生的学习,以此“吸引”更多的学生去参加自己的家教辅导。
干家教不能只认钞票
如何把发展迅速但却“走偏”的家教纳入正轨?负责此次调查的市教科院研究员杨春增说,由于在基础教育中家教有较广泛的社会需求。随着社会进步,人们逐步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重点中小学、重点高校便应运而生。然而优质教育的资源有限,一般学校的教学活动已不能满足不同水平学生的需求,家长为了让学生考出好成绩,上重点校、上名牌大学,到处托人找好教师进行辅导,越来越多的教师也搞起了家教辅导。所以对家教现象不能一味地堵,应当加强引导,充分利用其积极因素,剔除其消极因素,加强对家教的管理,使其由隐蔽的个人营利行为,变成公开行为,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学生。
杨春增说,应建立市区两级家教组织管理机构,严禁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私自进行家教活动,一经发现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在晋升职称时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等级,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开除公职。制订家教管理办法,使家教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家教管理办法应包括开办各种形式家教必须遵循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开办家教具备的基本条件,家教教师、家教机构和学习者的职责、权利、义务,对违规者的处理办法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