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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市新建住宅准入管理工作会上获悉,今年1至10月,全市105个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获得新建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可以正式交付使用。同时,市建委对18家违规开发企业进行了处罚,并对22家违规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据了解,目前市建委正在组织修订准入管理实施细则,并起草《商品房违规入住行政处罚裁量办法》,此办法将明确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准入管理过程中各方责权。各区(县)将与市建委信息网联通,建立定期报表制度,将违规企业及时上报市建委,记入企业资信档案,并不予办理资质年检。
近两年,一些项目由于配套尚不齐全,未办理准许交付使用证便让业主先办理入住,而小区日后出现的灯、水、气、电配套不齐全,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这些都是因为开发商逃避准许交付检收造成的。为此,今年4月市建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开发商如果没办理《准许交付使用证》,那么业主可以拒绝办理入住。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住宅商品房,必须在领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如未办理使用证,则企业以任何方式允许业主入住均被视为违规行为。
今年1至10月,全市共发放准入证105项,共发证1074个,1074幢,总建筑面积4887516.9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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