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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报道了北京市从12月1日起对二手房交易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消息。记者昨日从天津市税务部门了解到,本市近期并未出台相关规定。
据报道,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在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对既不能提供购房发票,也不能提供相关评估机构的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的,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税。本市税务部门人士介绍,目前本市二手房交易开征的主要就是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达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市将具体操作程序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近期没有其他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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