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里,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旅游局公布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以此作为中国公民在游玩途中个人行为的标尺。然而10多天后,北京的街头却上演了不和谐的一幕:一位外籍妇女阻拦了一辆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的中国男子的汽车,要求其驶入车行道,没想到善意之举却遭来了辱骂。各大媒体对此事进行了广泛报道,引来的评论也不绝于耳。是国人自觉性的缺失?还是整体素质有待提升?不妨让我们在平凡小事中寻找答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约束条件:街头,随地吐痰者会被罚款;足球场上,犯规的球员会被出示红、黄牌;工作中,违反规定会被处分、开除等等。然而越是这样司空见惯的“小事”,越容易让人们忘记“规则”,反而“因小失大”。不是吗?我们往往在应聘的时候只顾递上“光鲜”的简历而忽视了自己的言谈举止;只顾满足自己的胃口大块朵颐却忘记了身体的健康;甚或有些经营者为了得到更高的利润而使用劣质材料,害人又害己。仔细想来,很多事情我们并不是没有“想到”,而是没有“做到”。想法和做法不一致,正是因为脑子里没有支配自己正确行动的意识,忽略了那微小的“不应该”。有谁不知道“红灯停绿灯行”呢?然而没有了警察的监督,又有多少人会自觉地停下车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八荣八耻”为我们提出了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依靠自觉的遵纪守法来逐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举措,是我们全体社会公民的共同责任。
再回到那位“多管闲事”的老外身上,有些网友认为“我们中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行走,虽然违反交通规则,但关她外国人何事?”其实不然,正是因为缺少了这些“多管闲事”的人,才使那些规则意识浅薄之人有空可钻。不文明现象之所以这样猖獗,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我们不敢甚至不屑挺身而出“阻拦”这种现象的发生。很多人只是“自扫门前雪”,认为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就够了,而对于他人之事,大可不必指手画脚过多参与,搞不好还要招来一通谩骂、鄙视,何苦呢?而事实上,更多的人成为“监督者”才是社会总体文明程度提升的标志。2008北京奥运已经越来越近了,要成功办好奥运会需要完善、一流的硬件体育设施;需要科学、专业的组织工作;也更需要社会文明、传统文化、人文素质等等。事实证明,物质文明水平的提高靠的是更多的人力、物力,而精神文明程度的提升则需要各种道德行为的规范以及自身素质的积累,倘若每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都能达到一定的境界,那么不和谐的现象就会在我们全体社会成员身边慢慢地减少直至消失。
我们生活在有着5000年文明史的泱泱大国,我们的祖国有着“礼仪之邦”的美誉。“国兴我荣、国辱我耻”,我们每个人的一言一行都反映了一个国家的道德标准和文明程度。想想即将到来的2008北京奥运会,在如此难得的机遇面前,我们唯有更好地“独善其身”,提高道德修养,才有可能给世人奉献一场精彩的“奥运盛会”,同时让世界为我们喝彩、为中国喝彩。
但愿“礼仪之邦”得到的不再是老外的质疑,而是他们对中国高素质社会成员和强盛国力完美结合的充分肯定。(文/张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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