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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卫生局获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天津市实施3年来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在本市9个有农业的区县全面展开,累计医疗补助金额超过1.2亿元,近17万住院和门诊就医农民受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对解决本市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避免他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到重要作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而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本市自2003年年底以来,至今已在北辰区、大港区、静海县、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汉沽区、塘沽区、武清区9个区县全面展开。到今年9月底,这些区县67个乡镇街的1141个行政村已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25.53万名农民加入,参合率达78%。按照规划,到明年底,包括宝坻区、宁河县和蓟县3个区县在内的全市12个有农业的区县将全部建立并实行这一制度,农民参合率将超过80%,参合农民超过300万。
统计显示,本市受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连年递增,医疗补助金额不断增加。获得医疗补助的患病住院农民数量,2004年13571人次,去年23631人次,今年至9月底已达28053人次。人均获补助金额,2004年1400元,约占个人平均医疗支出的23.7%;2005年1900元,约占个人平均医疗支出的24.1%;今年1917元,约占个人平均医疗支出的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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