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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被告一起在法庭受审,他们中最大的也只有21岁
19岁的黑龙江农民王彬、20岁的本市通州无业人员吴晓岩、21岁的河北农民李学青、20岁的河北农民路光利等涉嫌结伙采用暴力劫杀黑出租司机,导致一人死亡,其中王彬还涉嫌袭击警察。近日,王彬等人在二中院受审。
根据指控,王彬、吴晓岩、李学青、路光利于2006年2月28日17时,在通州区九棵树车站附近,骗租唐某驾驶的汽车。
当车行至河北省三河市一小区附近时,由路光利负责望风,王彬、吴晓岩分别持刀猛刺唐某腰背部、四肢部等处数刀,李学青持砖块猛击唐某头部数下,造成唐某死亡,并抢得唐某汽车、现金、移动电话等财物共计4.5万余元。
当月24日15时,王彬、吴晓岩还伙同他人在天津市采用相同的方法骗抢出租司机李某现金、车辆、移动电话等财物共计3.7万元。王彬还伙同王刚(另行处理)于2005年12月29日3时,持铁棍在天津市一加油站值班室内,暴力抢劫财物,价值2100余元,并致值班员轻伤。
2005年12月27日,王彬伙同王刚、张欢等人(均另行处理)驾车途经天津市武清区黄花店镇外环二街村东附近时,遇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黄花店派出所民警范某及联防队员王某、李某等人依法检查。
而王彬手持镐把、砍刀等凶器殴打范等人,致范、李轻微伤,使范等人无法正常执行公务,并抢得范等人驾驶的小客车,丢弃于天津市武清区豆张庄派出所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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