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小时抓获杀人重案疑凶
一在津打工的东北女子忽然哭着向家中索要50000元,可是当家人将钱款汇出后,该女子却神秘失踪。家人来津请求警方帮助寻找。岂料公安红桥警方经过调查后发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人口失踪案,而是一起严重的绑架杀人案。警方迅速出击,并在接报54小时内将该案侦破。
打工女向家人要钱“了事”
50000元汇出却神秘失踪
2006年10月1日9时50分许,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平安镇农民杨勇,来到公安红桥分局刑侦七大队求助,称其在天津打工的妻妹高颖梅,今年9月27日下午给家中打电话,说她在天津出了点事,要求速为其汇50000元“了事”费。家人怕她出意外,迅速将钱款筹齐后汇出,可是,钱汇到后,家中却与高颖梅再也联系不上了。杨勇请求天津公安机关帮助查找。
鉴于情况比较特殊,值班刑警立即通知队长、探长共同接待了杨勇,让其详细叙述事情的经过。杨勇向刑警介绍,妻妹高颖梅今年37岁,2003年离婚后便前往天津塘沽打工,在娱乐场所和洗浴中心做服务员。今年9月27日14时许,高颖梅用其本人手机给家中打来电话,说她被警察抓起来了,急需50000元疏通关系,务必让家里速汇50000元钱到一个户名叫刘红的账号上,以解救其出来。在通话中,高颖梅语言急促紧张,时而伴随哭泣。当日16时许,杨勇与其妻将50000元现金汇入了指定的账户中。17点,高颖梅打来电话称钱已经收到,19点又打来电话称很快就可以出来了。20点,高颖梅发来短信称其已经出来,请家中放心,这个电话号码以后不再使用了,自己要和朋友出门办事,钱会尽快还给家里,过两天再和家中联系。此后,高颖梅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并音信全无。
案情疑点重重当事人可能遇害
刑警展开调查案件涉及绑架勒索
七大队队长在听完杨勇的叙述后,感觉情况复杂,疑点重重,遂向刑侦支队领导进行汇报。10月1日13时许,刑侦支队领导带领刑侦一大队赶赴七大队了解情况。刑警们针对一些疑点进一步向杨勇了解情况。谈话中,刑警们了解到高颖梅经常将其打工赚来的钱寄到其姐家,委托其姐代为保管。就在出事的当日其还给家中打电话问家中是否缺钱,说想往家里寄2000元钱。刑警们还了解到其平日里性格外向泼辣,遇事比较镇定,且其系文盲,根本不会发短信。
刑警对已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后,发现了3个疑点。首先,平日里高颖梅经常将钱汇到其姐家中,让姐姐代为保存,在其出事前还要将2000元钱寄回家中。而后又说被警察抓住,且要钱时哭哭啼啼、异常惊恐。其次,从短信的内容看,一个文盲竟然发出语言流畅的短信,且找家中要自己的钱后,竟说尽快归还。再有,那个账号的户主刘红是何许人?钱是否被取走?面对诸多疑点,刑警们认为案件另有隐情。刑侦支队领导一面向分局长刘克建、分局副局长李建宏进行汇报,一面调集警力展开外围调查、走访。走访工作先从查询全市各公安机关入手,以确定高颖梅是否曾被公安机关羁押,查询的结果显示,公安机关在9月27日前后根本没有抓获或传讯、羁押过类似高颖梅的人员。
分局长刘克建对此事非常重视,并由李建宏副局长赴刑侦七大队坐镇指挥。10月1日15时许,李建宏做出工作部署,派员赶赴塘沽某洗浴中心对高颖梅周围的人员进行调查,并到银行查询汇款是否被取走。16时,刑警们赶到塘沽某洗浴中心,找到和高颖梅同住一室的东北女子李玲了解情况。李玲告诉刑警最后一次见到高颖梅是在9月27日,当时她说最近有可能到别处去发展。当刑警追问李玲高颖梅最近和谁来往密切时,李玲称,近日一个曾在洗浴中心门前开黑车的男子经常和高颖梅通电话,据说正是这名男子要介绍高颖梅去别处工作。
获得这一线索后,刑警们异常兴奋。 10月2日11时,另一路到银行查询的刑警反馈消息,汇到该账户上的50000元已于9月27日、28日分两次在自动柜员机和营业厅内取走,刑警又通过调取银行录像查看后发现,取钱人为一名30岁左右男子,在取钱时将棒球帽压得很低,无法确认其面貌。13时,李建宏副局长召开案情分析会,鉴于获取的线索和查询的情况,判断此情况已基本符合绑架与敲诈勒索案的基本条件。钱已经被取走,而高颖梅至今无任何信息,很可能已经遇害。案件升级,李建宏副局长当即决定由刑侦一、七大队成立“9·27”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简单求助升级为绑架杀人案
刑警迅速出击两嫌疑人落网
在塘沽待命的专案组成员,立即围绕李玲提供的开黑出租的神秘男子展开侦查,并很快查到该男子名叫孙鹏。刑警遂对孙鹏展开侦察,经查孙鹏今年33岁,住在塘沽区广州道某小区,曾因盗窃被判刑11年,2004年释放。专案组还了解到,近日孙鹏并不在家居住,且不知去向。专案组立即报请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协助侦察,抓捕孙鹏。
10月2日23时,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向“9·27”专案组反馈嫌疑人孙鹏现居住在塘沽区胡家园附近一出租平房内。李建宏立即将专案组全部警力派往塘沽实施抓捕。10月3日凌晨2时许,专案组集结到该平房,刑警们翻越院墙冲入屋内,将正在酣睡的嫌疑人孙鹏抓获。
经连夜突审,嫌疑人孙鹏很快交代了其伙同狱友刘海峰绑架杀害高颖梅的犯罪事实。2006年9月27日上午,孙鹏与刘海峰经过预谋后,由孙鹏找到以前开黑出租时结识的高颖梅,以其朋友开了一家洗浴中心需要服务员且挣钱多为由,将高颖梅骗至红桥区三号路某小区一出租房内,同刘海峰在房间内对高颖梅实施捆绑、殴打,将其身上的2000元现金和随身物品抢走,并迫使高颖梅给家中打电话,谎称其被警察抓获需要50000元疏通关系。当高颖梅的家属向指定账号汇入50000元后,由刘海峰持卡到红桥区一号路一银行取出现金。得到赃款后,二人唯恐事情败露,竟决定杀人灭口。当日19时许,二人采取扼掐手段致高颖梅窒息死亡。随后,二人将高颖梅的尸体用床单、棉被包裹、捆绑,并买来一个20公斤重的地秤砣固定在尸体上。当日23时许,二人趁夜深之际,将高颖梅的尸体开车运至津南区与塘沽区交界地一河流处,将尸体沉入河中后分别逃逸。
10月3日7时,专案组刑警根据孙鹏的供述,立即赶往河东区某小区一出租房内,将嫌疑人刘海峰抓获。经审讯,刘海峰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日16时许,专案组押解两犯罪嫌疑人,根据二人所交代的弃尸地点,打捞起高颖梅的尸体。至此,“9·27”绑架杀人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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