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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享有隐私权,虽然在医院就诊时患者难免要向医务人员暴露隐私,但基本隐私权必须得到重视。天津市卫生局新出台的加强患者隐私保护的举措要求,不论是医学检查还是急救,医院都应保证患者的隐私保护,不允许出现被其他病人“参观”的情况。据悉,关于患者隐私保护的举措目前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检查中尽量减少身体裸露。放射科应划分患者更衣区域并设患者更衣间,设置屏风或隔帘,并提供清洁照相服装,减少没有必要的裸露检查。同时,患者及陪同人员的防辐射设施必须配备齐全并确保使用。
检查和抢救不能被其他病人“参观”。超声和心电检查室应设独立房间或配有周围隔帘,操作过程中注意做好被检查者的隐私保护。急诊和抢救室也须配有周围隔帘,保证患者抢救过程中的隐私保护。
保护患者病情隐私。各科室门诊应设独立诊室,做好导诊、分诊工作,确保每诊室患者单独就诊。不能达到独立诊室标准的单位,应设有隔障的独立诊区。对于涉及隐私的住院患者的病情,要在住院床头卡片和住院患者一览表上采取保护性措施,避免向他人泄漏患者病情。
据了解,充分保护患者隐私权是本市卫生系统加强人性化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卫生局将对各大医院的保护患者隐私工作进行抽查和定期考核检查,将核查成绩纳入质量考核评价和技术职称晋升评价中。卫生部门还将根据检查中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出台补充措施不断完善对患者的多方位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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