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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燃气、医院、电信等公用、公益事业单位、地税、海关等政府行政部门将在对外营业窗口安装POS机具;上门服务人员的将配备移动POS——
为配合商务卡的推广应用,今天上午,记者从人行天津分行获悉,本市出台了有关商务卡管理办法,使商务卡操作有法可依。同时推动公用、公益事业单位全面受理银行卡。
据悉,天津市的自来水、燃气、医院、电信等公用、公益事业单位和地税、海关等政府行政部门将在对外营业窗口安装POS机具、上门服务的将配备移动POS,全面受理银行卡,方便市民刷卡消费。在全市各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商务卡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和电信、邮电等部门试点有序进行。按照计划,天津市将于2007年1月在滨海新区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独资企业推广商务卡;2008年年初,在天津市其他企业单位全面推广商务卡,力争在2008年年底实现80%以上大中型企业使用商务卡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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