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郊区城市化“十一五”发展规划中获悉:到2010年,本市将有计划撤并一批规模小、实力弱、人口少的一般建制镇,规划集中建设30个现代化中心镇,使其成为功能健全、环境整洁、具有一定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
培育、建设中心镇要本着科学规划,体现特色,规模适度,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聚、完善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与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以强化功能、增强特色、繁荣经济、集聚经济、集聚人口为发展方向。中心镇要按照5至10万人小城市标准进行建设,大力加强镇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聚、人口集中。
根据小城镇的优势和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经济。进一步整合现有中心开发区、工业园,引导各类企业,提高工业布局的集聚度和集群化。积极调整存量,提升城镇工业整体实力。立足于现有基础和优势,重点扶持一批主导行业和优势企业,依托企业重组、技术改造、多渠道筹资三大举措,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超过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把大寺镇等发展成为具有产业优势的工业强镇;把杨家泊镇等建设成为农产品加工基地。把华明镇等发展成为集加工、商贸为一体的区域性物流中心;把小站镇等发展成为旅游观光型的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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