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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合基层组织资源,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发挥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的原则。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在建设基层和谐社会中的领导责任,集聚各方智慧,整合各类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在基层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发挥作用。
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要坚持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原则。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健全社会管理格局的需要,在坚持按地域、按单位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积极完善在产业链上、在专业协会中、在社区楼宇内建立党组织的模式;积极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党组织和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流动党员的办法;形成与经济发展、和谐社会构建相适应的党的基层组织格局。真正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使党的领导、党的工作更加有效地覆盖社会的所有领域、各个方面,引领基层和谐社会建设。
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党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组织开展基层社会工作。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作用,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认真总结近年来一些地方创造的党员承诺制、党员示范岗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好的做法和经验,丰富党员活动载体,让广大党员在社会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以党员个体影响力的普遍增强来促进基层党组织社会影响力的有力提升。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紧密结合各地区各单位的实际,组织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着力增强党员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共同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要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同和谐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平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广泛吸引党员、群众参与,推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的形成。
激活基层组织资源,充分发挥各类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党的基层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众组织和基层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促使其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应有作用。在党委的领导下,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抓党建促和谐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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