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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和平]:
记者朋友们,上午好!
今天的发布会是公安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举行的。发布主题是:通报近年来公安机关和人民银行协作配合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关情况,为此,我们专门请来了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女士和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蔡忆莲女士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所谓洗钱,简而言之就是把“黑钱”合法化。洗钱是经济领域的重大犯罪行为,不仅扰乱了国家的金融和社会管理秩序,而且妨害了正常的司法活动。依据我国刑法191条的规定,洗钱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协助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犯罪行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工作。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公安机关与人民银行等相关职能机构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不断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在建立跨部门反洗钱工作机制、完善反洗钱立法、加强反洗钱国际合作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下面,请韩浩副局长向大家通报近年来公安机关和人民银行协作配合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关情况,然后回答记者的问题。
[韩浩]:
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非常高兴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同志一起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
洗钱是经济领域的重大犯罪行为。它不仅扰乱了国家的金融和社会管理秩序,而且妨碍了正常的司法活动。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资本流动国际化及信息网络高速发展情况下,国际社会中的洗钱活动日益猖獗,并同贩毒、走私、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密切交织,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因此,近年来,国际社会普遍重视打击洗钱犯罪,各国通过开展反洗钱工作,追踪、冻结和没收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及其非法收益,有效地预防和打击了其他严重犯罪活动。
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在建立跨部门反洗钱工作机制、完善反洗钱立法、加强反洗钱国际合作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特别是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这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近年来,公安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的工作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不断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破获了一批重大案件。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当地人民银行等部门,不断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破获了广东省汪照案、福建省蔡建立和蔡怀泽、广西黄广锐案等洗钱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还通过办理金融诈骗等其他经济犯罪案件对所涉及的洗钱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并通过对犯罪所得的调查和没收,为国家和人民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针对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的一些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地下钱庄,公安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多次在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打击行动。
今年以来,在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的部署指挥下,广东、上海、内蒙、北京、辽宁、黑龙江等地破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缴获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5800多万元,涉及非法经营资金达140多亿元人民币。例如,今年4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成功破获了一起新加坡人在上海经营地下钱庄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等4人,并查获大量银行存折、交易凭证、账册及印章等涉案书证物证,冻结涉案资金690多万元人民币。经查2004年以来,罗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上海租赁的住宅内从事新加坡和中国两地间的汇款和货币兑换业务,其业务范围涉及我国25个大中城市,非法经营额达到50亿元人民币。
第二,不断加强跨部门的协作机制建设,形成打击合力。反洗钱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取得成功。我国建立了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包括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23个部门参加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已召开了两次工作会议。公安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在联席会议总体框架下不断加强两部门的反洗钱合作。
2005年底,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向中国人民银行派驻了联络员,负责双方在案件调查等方面的联络和协调工作,目前已收到初步成效。可疑交易线索工作是公安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合作的重要内容,在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和充分尊重保障人权的前提下,双方不断加强线索的移送和核查工作。2005年,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规定》,确立了情报会商制度。
2006年以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共与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举行了十次情报会商,对100多起大额可疑资金交易线索进行了研判,对其中43起涉嫌犯罪的可疑交易线索部署开展核查,并从中破获了一批重大案件。此外,各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也对当地人民银行移送的可疑交易线索开展的核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例如2006年9月,浙江宁波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根据一起可疑交易线索破获一起非法经营外汇案件,抓获叶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冻结非法资金折合人民币1700余万元。
经公安机关侦查,从2005年5月以来,这些犯罪嫌疑人利用其本人或他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非法买卖外汇,金额巨大。其中部分外汇提供给绍兴、慈溪等地的民营企业,用于其在境外的民营企业家在境外的活动。另外,经对其外汇资金来源的调查发现,一些外贸企业出于逃税考虑,直接将低报出口货款以外汇现钞形式携带入境,或直接收取入境外商的外汇现钞货款,由上述犯罪嫌疑人兑换人民币后,在国内市场买卖商品出口。
第三,不断加强反洗钱机构和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反洗钱的培训工作。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都十分重视反洗钱队伍的组建工作。2002年4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成立了洗钱犯罪侦查处,负责督促协调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开展洗钱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一些省市的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也陆续建立了专门的反洗钱机构。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反洗钱局,履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等职能。
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2006年又实现了本外币反洗钱工作的统一。为建立一支高素质反洗钱工作队伍,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注重加强反洗钱的培训工作,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通过相互派员参加培训班和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提升反洗钱调查人员的专业素质。2003年和2006年,公安部经侦局先后举办了两期全国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反洗钱培训班,对一线办案民警进行反洗钱专业培训,提高了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的水平,并邀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专家去讲课。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还开展了反洗钱的网上培训,利用网络操作便捷等特点,加强对经侦民警的日常培训。中国人民银行在举办的反洗钱培训班中也邀请公安机关的人员参加。
第四,大力加强反洗钱的国际合作,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树立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十分重视加强在反洗钱国际合作方面的协调与配合。2004年10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公安部等部门积极参加的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的组建工作,并作为创始成员国在该组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我国在反洗钱领域的国际地位。2002年以来,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在其他部门的支持下,为我国加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做了大量工作,经努力,2005年1月,我国正式成为了该组织的观察员。日前,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下,包括公安部在内的有关部门顺利完成了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现场评估工作,公安部还与国外境外的警方在警务合作、情报交流、追赃缉捕、对策研究、业务培训等多个层面开展了全方位的合作,不断加大对潜逃境外的洗钱犯罪分子的追捕力度,探索与国外警方执法合作的新渠道。
据统计,2002年以来,公安机关共协助国外境外警方调查涉嫌洗钱的犯罪案件达400多起。明年公安部将与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修改完善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规定,确实发挥派驻联络员在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各级公安机关反洗钱调查工作水平,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可疑资金交易线索的核查工作,力争在实战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各位朋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各国在经贸、人员等方面的交往日益频繁,跨国的资金流动速度明显加快。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经济生活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仍大量存在,诱发洗钱犯罪的因素将进一步增多,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今后,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反洗钱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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