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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基本医疗需求,天津所有农业区县目前已全部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据市财政局等部门介绍,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成员只要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可领取全年累计最多不超过1万元的医疗救助金。
据了解,目前本市共有农村五保户和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3万余户。为给这些农村特困家庭提供及时医疗救助,让更多农民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益处,本市已全面建立并启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已领取《五保供养证书》的农村五保户和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成员成为救助对象。对因患大病、重病经当地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当地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并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可再申请对超过部分给予医疗救助,全年医疗救助额度累计不超过5000元。对尚未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区县,救助对象因患特殊病种个人负担费用难以承担并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全年对超过当地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以上的可申请医疗救助,全年医疗救助额度累计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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