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明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民缴费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农民人均筹资水平将达到124.6元,比去年增加84%,其中个人仅担负31.5%,人均实际缴纳39.25元(今年为39.4元)。按照全市400万农民80%参合的标准计算,全市新农合筹资将达到37374万元。
据悉,市政府日前下发了《批转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意见的通知》,对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提出了调整意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的基准水平定为每人每年100元。明年起,12个涉农区县中有6个区(县)人均筹资标准将过百元,其中塘沽区达到年度人均筹资200元,东丽区人均160元、西青区和北辰区人均150元,津南区人均120元,大港区人均115元。
财政为新农村合作医疗“输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3年在天津市开展试点以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提高筹资比例,扩大农民受益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进程中发挥了显著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有168425名农民享受到合作医疗补贴,累计报销金额超过1.2亿元,农民因病造成的生活困难得到了有效缓解。
据介绍,本着坚持自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规范原则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过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农民覆盖率,使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中受益。2004年全市共为13571人次患病住院的农民补助了1894.6万元医疗费。2005年全市共为23631人次患病住院的农民补助了4484.78万元医疗费。与此同时,该年度有门诊患者31432人次,连同住院受益农民,总计共有55063人次获得了合作医疗补助。今年前3个季度,全市已为28053人次患病住院的农民补助了医疗费5376.45万元,为71738人次门诊看病的农民补助了医疗费179.04万元,参合农民总受益率为7.9%,是2004年的3倍多。
新农村合作医疗,明年全覆盖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从“新农合”保障制度中受益。为了让更多农民享受到医疗保障,本市提出明确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明年起将基本覆盖本市全部涉农区县和农村居民,到2010年全市将约有360万农民纳入该项医疗保障体系。
据市卫生局介绍,2004年本市在北辰、大港、静海、东丽39个乡镇街实施“新农合”试点,其中518个行政村的52.69万人自愿参加,参合率为57.5%。去年这4个区县农民的自愿参合率进一步扩大,共有603个行政村加入。加上新纳入试点的津南、西青、汉沽、塘沽4个区,8个试点区县共有113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占这8个区县153.3万农业人口的73.7%。今年7月武清区又被列入试点。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全市9个试点区县中,67个乡镇街参合率达100%;1195个行政村中,参合1141个,参合率95.5%;160.96万农业人口中,实际参合125.53万人,参合率达78%。
定点医院看病当场就能报销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明年起,本市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同时,将应用微机管理,并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窗口结算,为农民就医、报销提供方便。以此让参合农民能够及时便捷地享受到政府报销补偿,清楚明确地看到“新农合”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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