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的一年,高校毕业生规模达413万人,比2005年增加75万。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关系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协调推动,全力以赴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到9月初,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的人数达到297万,比去年同期增加52万,各项重点工作成效显著,实现了“十一五”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开局。
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创新就业机制、健全管理体制、优化政策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开拓基层空间等方面迈出关键性步伐,实现了新的跨越。
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和体制
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改革方向,完善了中央地方两级管理、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和党委统一领导、行政统筹协调、部门密切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2006年,中央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所有省份、84%的地市和近一半的县都成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调机构。
进一步丰富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框架体系
截至2006年,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已经出台了近百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性文件,涵盖了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失业登记、就业服务、临时救助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富有针对性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基本框架体系。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服务体系得到完善
地方和高校按照人员、经费、机构“三到位”要求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服务体系;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蓬勃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迅速发展,2006年,联合多部门、多行业、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成功组建,成为在更高层次为供需双方提供多项服务的网络平台。
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制度性环境渐趋形成
中办、国办在2005年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标志着这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整体推进的新阶段。2006年,各地、各部门和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以教育为先导,以政策为基础,以项目为载体,使越来越多的毕业生主动选择基层作为人生事业的起点。仅2006年,到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达到45万,比去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2007年,全国将有近500万普通高校毕业生。我们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拓展基层空间、强化指导服务、完善社会保障”为重点,以更扎实、更细致、更有力的工作和政策措施,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坚持改革方向,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积极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就业政策环境;大力开拓基层就业空间,唱响时代主旋律;加强高校就业工作体系建设,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评估督导检查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开展“就业服务年”活动,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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