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工程”、“数字电视机顶盒开发及产业化”等12个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此举标志着今年第二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全面启动。昨天下午,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今年第二批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领导小组组长杨栋梁,副市长、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副组长崔津渡出席并讲话。
会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汇报了第二批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论证和专家建议立项的12个项目的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认为,本批提交审议的项目水平较高、定位清晰,论证程序严格,多数项目具有比较广阔的市场或应用前景,充分体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精神。
杨栋梁在讲话中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每年拿出2亿元用于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这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对加快全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效、负责地抓好这项工作,使之发挥出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杨栋梁强调,实施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关键在扩大项目源,科学筛选项目。要充分发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企业、科研院所、大学以及广大科研人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本市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积极组织、申报高水平的、带动作用显著的、标志性的项目,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要充分体现自主创新。要完善项目的科学决策机制,加强专家评估、评审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优化管理,精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要优化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支持结构,以天津市发展定位和优势,推进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建设,增强六大支柱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后劲,加快培育新兴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持重点。要创新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充分调动风险资金、自有资金、银行资金等全社会的资金,投入到科技重大项目中来。
崔津渡在讲话中要求,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建立项目的公示制度,提高项目的透明度;要加强经费的支出管理,根据项目的进展,对资金实行节点控制管理;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使用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不挪用;要建立审计和财务验收制度,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追究个人责任,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这些项目是成果,更是财富,项目单位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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