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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6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于在人民大会堂召开。 |
2007年1月16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200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总结2006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审议《2007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作了工作汇报,介绍了2006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六项进展:
2006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2006年11月,中央综治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在全国31个省(区、市)组织进行了第六次全国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当前社会治安感到“安全”和“基本安全”的比重合计为92%,比2005年上升了0.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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