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吉学刚):一女贼刑满释放一年后,在一家浴池内,用改锥撬开更衣箱盗窃财物,被警方抓获。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鉴于被告系累犯,故依法对其从重判决。
现年32岁的被告人郝某系天津市静海县农民,2006年8月8日晚11时30分,郝某在南市某浴池女部更衣室内,采用改锥撬锁的手段,盗窃失主更衣箱内的白色挎包一个,内装现金3100元,瑞士尼维达手表一块,水晶手链两串,估价价值共计4840元。浴池服务人员发现更衣箱被撬后报警,警方赶到现场,经侦查将郝某抓获。赃款赃物已收缴并发还失主。
郝某在公共场所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而其又是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犯罪,系累犯,据此,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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