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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吉学刚):一外地来津的无业青年与他人预谋后,以找三陪小姐嫖娼为由,结伙将多名被害人分别诱骗至宾馆及民宅 ,捆绑手脚、封住嘴巴,进行抢劫后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中,三人被另案处理,被告人龙某被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
现年33岁的龙某是从四川省绵阳市来劲的无业人员。2006年2、3月间,龙某伙同另案处理的廖某、谢某和另一龙姓男子四人预谋后,以找三陪小姐嫖娼为由,将三名女被害人分别诱骗至本市两家宾馆及一处民用住房,先持刀威胁,再用事先准备的鞋带捆绑被害人的手脚,用膏药布将嘴封住,即实施抢劫,共抢得价值为2923元的黄金手链一条,耳环一对,戒指三枚,存折和银行卡各一枚,并从中支取现金2.6万元,所抢财物变卖后,被四人全部挥霍。在抢劫其中一名女被害人的过程中,被告人龙某,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
龙某伙同他人,共同多次抢劫他人数目巨大的钱财,并利用被害人被捆绑、被堵嘴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和强奸罪,应予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龙某认罪态度较好,可予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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