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刘胜玉主持并讲话会议通过《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昨天举行。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富源宣读的《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将这两个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赵岩峰宣读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及所作的说明。决定将这个报告稿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左明所作的《关于对补选的臧献甫等7名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乔富源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黎昌晋、孙增印任职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于世平、高勇任免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各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职的议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室主任齐二木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于世平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宣读的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高勇、于世平任免职务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韩绍宗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议案和决定草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高绍林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议案和决定草案。
会议决定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的时间调整为2007年1月28日。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述祖所作的关于列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
刘胜玉在讲话时说,即将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是在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继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之后全市人民政治生活的又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动员全市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天津,全面实现“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胜玉指出,市委对开好这次大会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在大会期间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大家要加强理论学习,正确把握形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谋划好天津发展大计。当前,天津的发展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进入了一个新的上升期,这是市委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纵观天津发展历程、把握未来发展趋势作出的一个重要判断。新的上升期来之不易,十分宝贵,必须百倍珍惜。我们要深刻认识新的上升期、牢牢抓住新的上升期、充分用好新的上升期、努力发展新的上升期,推动天津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更大的发展。在最近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对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八项要求,我们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学习好、落实好,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在代表大会期间正确履行代表职责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刘胜玉强调,在大会期间,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与市人大代表一起,多做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工作,积极为实现天津又好又快发展献计出力。要坚持以人为本、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多提一些反映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和推动有关部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军、王德惠、俞海潮、陈洪江、张元龙出席会议。市政府秘书长何荣林,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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