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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7年1月9日在大港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郭子林
各位代表:
我受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四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四年工作的回顾
在过去的四年中,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大港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创新、求实、高效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保障和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注重实践探索,努力提高代表工作质量
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区人大常委会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代表工作的思路和招法,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代表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一)开展代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代表素质。以人大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代表工作实践为主要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代表培训。一是集中培训。在届初,由驻会主任分片对全区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增强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肩负职责的理性认识和对人大基本工作程序的了解,从思想上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结合专项工作培训。在组织代表参加检查、视察等工作时,根据工作内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法律、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三是代表组长、秘书的培训。通过对代表组长、代表组秘书的培训,增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四是订阅编发刊物。常委会专门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天津人大》刊物,定期编发《学习资料》、《法律专刊》等资料,为代表有针对性的学习,并及时了解上级要求和各地人大工作动态创造了条件。通过灵活多样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基本工作程序的了解,代表的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明显提高。
(二)拓宽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行职权创造条件。知情知政是代表参政议政的前提和基础,为增强代表对区情政情的了解,常委会建立了三项工作制度,从多层面保证代表知情渠道的畅通。一是报告会制度。区政府每半年组织一次区情报告会,向代表通报政府工作的整体情况,让代表了解政府的工作思路,清楚各项工作的运行情况,以及重点难点问题,听取代表意见,主动接受代表监督。二是列席区人大常委会、参加常委会重大活动制度。四年来,共有817人次的代表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使代表们更好地了解区情,了解人大常委会议政、区政府决策的过程,并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三是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制度。坚持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将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的工作情况和影响较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代表通报,使代表及时把握区情政情。同时,定期编发《代表工作通讯》,为代表提供学习和活动参考。此外,有121名区人大代表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聘为监督员,使代表的监督深入到基层,并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
(三)规范代表活动,提高代表履职质量。常委会从强化约束机制入手,进一步规范代表工作。一是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规范代表履职活动。二是实行代表履职卡制度。将代表的履职活动,以及在活动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情况做详细记录。在此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在网上开设了“人大代表履职信息系统”,实现了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公开化、网络化,以便于社会公众的监督。通过实行履职卡制度,增强了代表参与各项活动、依法履职的自我约束意识,也使常委会能及时了解代表活动情况,适时提出指导性建议,有效提高了代表工作的整体水平。三是推行代表述职制度。制定了《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选民述职办法》、《大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向选民述职工作的意见》,要求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通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进一步密切了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了代表主动接受选民监督、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组织召开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完善督办制度,提高议案建议办复实效。高质量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是维护代表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具体要求,常委会积极探索办复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督办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常委会重新修订了《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办理办法》、《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使办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以提高代表满意率、建议落实率为重点,加强了对议案、建议办理的监督和推动。建立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机关工作部门三级督办制度,每年由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责成承办部门重新办理,并限期重新答复代表。三是实行代表议案、建议办复公示制度。通过区人大常委会网站、代表学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议案、建议内容,公开承办单位,公开办理时限,公开办理结果,最终由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评定,使办理工作置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既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办理部门的重视程度,也提高了办复质量。四是对代表如何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进行了专门培训。增强了代表议案、建议对我区全局和重点问题的把握,也为高质量办理这些议案、建议提供了前提条件。区七届人大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398件,均得到较好的办理,并保持了较高的满意率。
(五)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基层代表工作。2004年,在区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区在街道建立了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做到了人员、办公场所、经费三落实。同时,常委会坚持把街镇人大工作纳入到人大整体工作中通盘考虑,加强对镇街人大的联系和工作指导,定期召开镇街人大工作研讨会,及时交流和研讨基层人大工作。开展区、镇两级人大代表联动,组织镇人大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提升了镇人大工作水平。通过参与并指导基层人大工作,活跃了镇街代表工作,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
(六)精心组织领导,依法搞好换届选举。按照区委的要求,2006年常委会依法组织实施了我区的换届选举工作,针对实际情况,常委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把握换届选举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适时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共选出区人大代表181名,代表的构成比例、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更加合理,代表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体现了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为新一届人大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常委会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个根本任务出发,坚持把法律监督放在首要位置,把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作为着力点,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程序,积极推进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全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四年来,通过审议监督、执法检查、视察等,先后对21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夯实依法治区基础,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常委会把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分别于2003年、2005年两次听取审议我区开展“四五”普法情况的汇报,努力推进全区人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水平的提高,为实现依法治区打下坚实的基础,全区人民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区人大常委会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作为推进依法治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届内的两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和指导,努力推进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全面落实,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二)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一是加强经济法律法规的监督。加快发展是执政兴区的第一要务,区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与经济密切相关法律的监督力度,先后对《安全生产法》、《科技进步法》、《预算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环境保护法》等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注重实效,努力解决实际问题。截至2006年,常委会已对《环境保护法》开展了连续14年的监督检查,其间,常委会结合区委关于建设国家级生态石化基地的重大战略决策,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建设品位、创建国家模范卫生城区为目标,对全区生态保护情况、中小企业污染综合治理情况等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督促区政府及职能部门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强化环保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建设,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我区的环境质量,环保水平得到明显提高。2006年,区政府对我区范围内化工企业、24个化工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环境风险排查,对新建项目审批,严格环保准入制度,实现了建设项目环境评估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否决了3个化工重污染项目。去年八月份,区政府与天成、亚东等化工企业共同投资1800万元建设的赵连庄地区全长28公里的排污管道投入使用,彻底解决了中塘镇赵连庄地区多年未解决的污水排放问题,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推动了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二是加强群众关注热点法律的监督。群众利益无小事,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实施情况,先后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这些法律的贯彻实施。如:2005年,常委会以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保证受教育权利和整顿不良文化传媒为重点,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情况进行了历时6个多月的检查。常委会向区政府发出了审议意见书,督促政府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又专题听取了区政府整改情况汇报,“强化校园周边治安治理、打击黑网吧、关注未成年人辍学问题”等大部分建议得到落实,有力推动了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此外,还对《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工会法》等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推动了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深化工作监督,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紧紧把握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努力强化工作监督。四年来,共听取审议各方面工作报告53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视察检查44次,依法做出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49项。
(一)把握全区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常委会的法定职权,也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以后,区人大常委会及时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充分认识和理解修宪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宪法,切实增强宪法意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宪法有效实施,在全区形成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法制氛围。为贯彻区委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区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国家级生态石化基地的决议》,及时把区委的重要决策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变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并通过《决议》动员人大代表和全区人民积极参与生态石化基地建设。城市规划是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保证,常委会先后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大港区东北部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控制的议案”和“关于城区东部开发建设情况的汇报”,分别做出了“关于大港区东北部建设用地规划控制的决定”和“关于全力实施城区东部开发战略的决议”,审查并批准了《大港生态区建设规划》。为实现区委关于城市发展的战略意图和在全市率先完成生态区创建任务的要求,提供了法制依据。为推进平安大港建设,弘扬社会正气,表彰公安大港分局小王庄派出所民警李相民同志在“10.6”案件中的英勇行为和突出表现,根据大港区人民政府的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授予李相民同志“人民忠诚卫士”荣誉称号。
(二)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常委会把监督推动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重点和主线。坚持依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等议题进行了审议、审查,并做出相应决议或决定。积极推动建立和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推行部门预算,到今年共有六个单位实行了部门预算。常委会坚持听取区政府半年工作情况汇报,还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情况和提高农民收入情况等专题报告,加强了对“十一五”规划制定和经济运转情况、增加农民收入情况的监督推动。此外,常委会还多次听取招商引资工作汇报,并组织代表对工业园区建设、民营经济、镇街工业小区建设和农村税费改革等进行视察。通过审议监督,从宏观上进一步加大了对经济工作的推动力度。
(三)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监督,推动现代城市建设步伐。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国家精神文明先进城区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届内我区的几项重点工作,常委会予以了极大关注,分别听取了各项工作的专题汇报,并多次进行视察检查,及时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了“双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重点工程建设是完善现代化城市体系,推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大事,常委会每年都把监督重点工程建设列入常委会工作要点,通过听汇报、现场视察等形式及时了解、检查、推动工程建设。2006年,多次听取和审议了城区东部开发建设情况的汇报,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推动了东部开发战略的实施。
(四)加强对群众关心热点问题的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坚持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保持社会的平安、稳定、有序,是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常委会围绕创建“平安大港”工作,对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区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平安大港”的重要性,以全新的工作理念,全方位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水平,实现我区的长治久安。围绕推进社会稳定,常委会加强了信访工作。依法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对重要的群众集体信访和典型信访案件,常委会领导亲自过问并参与督办和协调。四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820余人次,办理群众来信773件次,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了一些不稳定因素和不公平、不公正问题,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正、尊严。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常委会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开展了视察,督促区政府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任务的落实。此外,还对防汛、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收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分别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和整治力度,较好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全力推进公正司法。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是常委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常委会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听取“两院”关于执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及作风整顿情况的汇报,通过问卷调查广泛收集代表意见,并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强化对“两院”的监督,增强了广大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意识。加强了对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情况的监督。对区法院公开选拔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监督指导,依法任命了26名人民陪审员,并“以会代训”,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强化了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对提高法院审判水平,维护了司法公正起到积极作用。
(六)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前提下,区人大常委会注重任命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把对干部的任免、监督结合起来,坚持任命前法律考试和供职发言等制度。同时,加强了对任命干部的培训,在区委支持下,常委会首次对区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组成人员分别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的培训;在区委党校处、科级培训班首次开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课程,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讲课,并作为党校的一项常规课程坚持下去;首次实行中青年干部到人大常委会机关挂职锻炼,届内有6名科级干部到人大常委会机关挂职。这些举措的实施,进一步加深了各级领导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和法治观念。四年来,共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人次,接受辞职、免职61人次。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是常委会履行各项职权的基础和保证。四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从提高自身素质入手,着力加强政治、思想和作风建设,有效保证了各项法定职权的行使。
(一)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结合形势发展和人大工作实际,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了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知识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自觉把理论学习同把握人大工作特点、增强创新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加强了常委会制度建设,先后修订了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制定或修订完善了5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常委会的各项工作。
(二)围绕履行职权,不断深入调查研究。常委会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围绕本区改革发展稳定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将调研工作同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解决实际问题、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四年来共完成108篇理论研讨论文和调研报告,其中,29篇被《人民代表报》、《天津人大》等刊载,4篇被“区委决策参考”和“区委调研”刊用,获市级以上刊物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4篇。为常委会履行职责提供了依据,为区委决策和区政府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三)加强机关建设,为常委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常委会把加强机关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基本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结合常委会工作重点,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立创新观念,修订和完善了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了机关办公现代化建设,开展了机关现代化办公手段应用的全员培训,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为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保证。
四年工作的体会
各位代表,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回顾四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要发挥好常委会的作用,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必须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工作的前提。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新时期人大工作开拓创新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的有机统一,实现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才能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只有自觉地接受区委的领导,及时准确地把党的主张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保证和推动区委决策的实施,才能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权。
二、必须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基点。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与广大人民群众有着更加直接、更加密切的联系。四年来,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始终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实践证明,只有坚定不移地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点,使一切活动和决策都最大限度地代表人民的利益,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才能得以实现,人民的权力高于一切的宪法精神才能得以充分体现。
三、必须把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快发展是全区人民的迫切愿望。常委会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有利于发展、保障发展的角度来调整人大工作思路,支持一切有利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督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常委会工作只有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紧密联系起来,坚持富民强区的总目标,才能有所作为,体现自己的价值,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也才会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可。
四、必须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四年来,常委会通过积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积极开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使代表们较好地发挥了自己的作用。不少代表经常深入到选民当中,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倾听群众心声,及时把群众的要求、愿望反映上来,积极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献计献策。实践证明,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得好,民主渠道就畅通,人大工作就充满生机与活力。
五、必须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作为工作的动力。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必须依法进行,但是,形势不断发展,新的任务不断涌现,人大工作只有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思维加强和完善人大工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举措、依法履行职责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才能使人大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前进,在创新中不断发展,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实现新的跨越。
六、必须把常委会及机关建设作为工作的保障。加强自身建设,是常委会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重要保障。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搞得如何,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关系到能否确保常委会工作高效运转。因此,要注意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使常委会和机关干部真正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的队伍,以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
各位代表,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府、“两院”的积极协作下,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和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此,我谨代表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回顾四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作思路还不够开拓,开拓创新意识还有一定欠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对镇、街等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的自身素质和机关整体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改进。
对第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滨海新区发展的重要时期,大港区的发展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进入了一个新的上升期,准确认识上升期的深刻内涵,准确认识上升期的主要特征,准确认识上升期的基本要求,对于我们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委明确提出了“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大港”的奋斗目标,“把握历史机遇,实现有为跨越,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大港而努力奋斗”是我们面临的新的历史使命。对此,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融入新区、贴紧跟进,借势而为、再造强势出发,以改革创新增动力,以开发开放壮实力,以促进和谐聚民力,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坚定不移地朝着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大港的目标迈进”的指导思想,依法履行好各项职权。2007年是换届后的起始年,也是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跨越发展打好开局、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在这里,我们诚恳地向第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认真落实区六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和谐大港建设。在建设和谐大港的进程中,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重要的任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大工作,坚持把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要求、维护人民利益的宗旨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科学发展观,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过程中,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区人民的积极性,为促进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业绩。
二、不断加强代表工作,推动代表工作上水平。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他们带头参加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凝聚起来,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来。认真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按照《代表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做好换届后代表的培训工作,健全代表学习培训机制,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监督法》作为代表培训的重点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自觉性;强化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指导,提高代表活动质量,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继续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活动;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完善重大事项向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制度,健全区情政情通报机制,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创造条件;广泛吸收代表参加常委会视察、执法检查活动;健全代表议案处理和建议督办机制,提高督办工作质量和效率;强化代表履职制约机制,加强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加强对镇街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不断优化基层人大工作的环境,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继续强化监督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拿出新举措,创造新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党委的决策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深入贯彻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区委工作重心和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决定权,全力推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一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推动经济建设和经济活动健康有序运行,为建设和谐大港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按照“坚持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继续依法听取和审议关于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审计情况、区政府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跟踪了解部门预算试点情况,提高监督质量,保证经济工作、经济活动和财政预算执行依法有序运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检查、推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二是加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建设和谐大港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在依据规定途径收集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计划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推动社会公平公正,为建设和谐大港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听取审议新农村建设、城乡劳动保障、创建平安大港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继续加强和完善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做好群众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推动完善城市载体功能,为建设和谐大港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继续加强对新老城区建设改造、路网建设、绿化工程、城市管理等进行视察检查,推动大港现代化宜居生态新城建设。
四、努力搞好自身建设,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要进一步抓好常委会机关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人大理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岗位职责,完善工作运行程序;进一步发挥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作用,增强围绕建设和谐社会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人大理论研究,注重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努力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建设高效能的人大干部队伍,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完善人大信息网建设,办好《代表学习资料》,强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人大常委会和代表的工作情况,为代表和群众提供交流的平台,为推进我区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位代表!本届常委会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我们坚信,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会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区六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大港”的奋斗目标,按照区委“抓牢用好机遇,奋力推进跨越;汇聚强大合力,共谱发展新篇”的总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动员和团结全区人民,同心同德、励精图治,奋力开拓、务实苦干,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大港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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