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记者从1月26日召开的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本市将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千方百计提高职工群众收入水平,千方百计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努力实现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新突破,推动劳动保障工作新发展。
据了解,今年本市的劳动保障工作将重点在三方面有所突破,一是统筹城乡就业,解决好失地农民的转移就业问题。将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免费就业服务范围,给予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对失地农民已经办理农转非并进行城镇失业登记的,按照下岗失业人员的政策给予扶持。本市各区县将采取就地、就近安置与区域性转移就业相结合的措施,帮助失地农民转移就业,通过推进农产品深加工,消化一批;发展乡镇企业,吸纳一批;鼓励被征地单位,安置一批;围绕“三进活动”,解决一批。鼓励新办企业按一定比例吸纳失地农民,凡区县有扶持政策的,市再就业资金将给予匹配支持。此外,今年还将在失地农民较多的区县,建立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机构,为失地农民和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就业服务。
二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总的原则是,保障水平将与农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待遇水平与缴费积累挂钩,政府引导,区县统筹。在保障方式上,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对18周岁至60周岁的务农人员,以个人缴费为主、市和区县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引导,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一并计入个人账户,待遇标准根据个人账户积累额确定。二是对18周岁至60周岁的农籍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用人单位缴费的绝大部分和个人缴费的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待遇标准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办法核定。三是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建立农村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是建立实施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保障对象上,将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学生、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在筹资水平上,根据保障范围内各类人群医疗消费需求和缴费能力,确定不同人群的筹资水平。在标准待遇上,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办法,确立适当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在缴费办法上,以个人和家庭缴费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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