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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功能定位,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取得新突破
进一步认真学习和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围绕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突破。
(一)加快推进产业功能区规划建设
目前,各产业功能区布局和发展方向已经确定。要抓紧编制和完善各类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在功能开发、产业聚集、环境提升等方面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是加强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联合开发,完成起步区3.6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临空产业区,重点是抓好空客A320系列飞机总装线及配套项目,建设国家民航科技产业化基地,争取设立空港保税物流中心。中心商务商业区,重点是加快于家堡、东西沽等地区拆迁,完成响螺湾商务区基础路网建设,启动部分标志性楼宇项目。先进制造业产业区,重点是抓好电子通信产业园建设,推进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和现代冶金工业基地建设。滨海化工区,重点是推进乙烯工程、渤海化工园、蓝星化工新材料基地等项目。海港物流区,重点是搞好东疆港区建设,形成陆域面积16平方公里。确保东疆保税港区首期4平方公里年底封关运作。海滨休闲旅游区,重点是推进陆地项目建设,完善规划,启动建设防波堤。临港产业区,重点是完成规划编制审定,尽快启动建设。推进生态农业基地和中心渔港建设
(二)努力实现综合配套改革的重大进展
抓紧完善和实施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突出重点,先行先试,力争尽快取得突破。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以扩大直接融资,在搞好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的基础上,发展各类私募股权基金,争取在天津设立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报价和转让市场。推进金融企业综合经营,组建金融控股集团。新建一些服务功能有特色的金融机构,支持在津注册的金融企业到外地设立机构。搞好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推进科技体制创新。以规划建设滨海高新区为重点,创新科技开发与管理模式,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研发转化基地。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设立滨海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为科技风险投资退出市场创造条件,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
推进涉外经济体制创新。以东疆保税港区建设为重点,推进国际贸易、航运、物流和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积极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创新。
推进土地管理模式创新。建立滨海新区区域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试行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相对分离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征地安置模式试点。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探索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多种方式。完善海洋功能区划,加强对海域开发的监督管理。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加强新区管委会的组织领导职能,延伸经济功能区的开发建设功能,延伸行政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完善有利于发挥新区整体优势的管理制度。
(三)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城区建设
加快港城分离交通网络建设,尽快实现疏港交通与城市交通分层次运行。完善核心区三环路网。建设中央大道,筹建永定新河大桥。加快建设塘沽、汉沽、大港三个生态城区,启动建设生态城区外围绿化带,保护好南北两大生态环境区,搞好官港森林公园建设。综合开发保护东丽湖、黄港水库、北大港水库。搞好重点地区的景观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
(四)大力增强区域服务和辐射功能
加快海港、空港、信息港等重点项目建设,将港口功能向内地延伸,发展内陆“无水港”,促进口岸合作。高标准建设电子口岸,完善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功能,推进大通关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投资促进政策体系,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法律法规,使新区成为成本低、回报高、最有吸引力的地区。
统筹新区与各区县的发展,发挥新区的带动作用,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密切与环渤海各省市之间的联系,推动建立高层磋商和交流合作机制。深入做好天津与大连海上快速交通项目的规划研究。与有关省市协调,促进环渤海湾的港口合作和交通网络建设。推进连接西部的铁路大通道建设。引导企业搞好与中西部地区的产业联合。加强与日本、韩国的经济交往,扩大东北亚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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