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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张志顺):记者从天津市市容委获悉,2007年春节期间节日气氛布置工作已经展开,总体安排是:以“繁荣发展、欢乐喜庆、和谐天津”为主题,营造本市春节期间白天喜庆热烈、彩旗飘扬,夜晚灯火辉煌、五彩缤纷的效果。
节日气氛布置时间是从2007年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一)至2007年2月27日(农历正月初十)。主要路段、重点地区、重要景点的设置要延至3月4日(农历正月十五)。3月5日全部撤除。夜景灯光启闭时间为2007年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一)至3月4日(农历正月十五)每晚17:30至22:00,3月5日恢复调整至每周六、日晚18:00至22:00。
白天气氛布置,根据《国旗法》规定,动员家家户户挂国旗;市区150条主干道路沿线插彩旗、挂标语;沿线商店挂灯笼;主要桥梁插彩旗、挂标语;中环线、卫国道、曲阜道、友谊路、海河东路等道路两侧路灯杆挂国旗,曲阜道、友谊北路、南马路、北马路、卫津路、卫津南路、南门外大街、狮子林大街、金纬路、中山路等街道挂过街吊钱,中环线(气象台路至广东路)、南京路(小白楼至海光寺)两侧路灯杆挂宣传条幅,泰安道、成都道、贵州路、友谊北路、宾水道、紫金山路、鼓楼周边、北马路、大胡同周边、狮子林大街、中山路、金纬路、海河两岸、十一经路、新开路、华昌大街等道路两侧路灯杆挂灯笼;海河、津河、卫津河、复兴河、月牙河、南围堤河等两岸插挂彩旗;15片重点繁华地区和广场、绿地也要进行节日气氛布置。
夜晚气氛布置在全面开启已有夜景灯光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一批临时夜景灯光景点,营造全市红火、热烈、喜庆、和谐的节日气氛。开启路桥灯光设施;开启水系灯光设施;开启“里光外透”灯光设施;开启高层建筑和一般建筑灯光设施;开启风貌建筑灯光设施;开启天塔景观平台灯光设施;开启银河公园灯光设施;开启绿地、小品、游射灯灯光设施;开启商业门脸牌匾和户外广告灯光设施;对市区重点地区、重点道路进行重点装饰,建设32处大中型综合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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