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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应到基层倾听业主受损害经历
许奋飞用“非常激烈”一词来形容《物权法》(草案)在立法过程中的各方利益斗争,他说这是其他法律所没碰见过,只有这部法律才能用这个词来形容。而建设方、物业管理机构都有自己的行业协会和政府主管部门,更容易影响立法。业主则没有自己的团体可以将利益诉求反映到立法机构。
因此,许奋飞认为,现在业主通过上书全国人大这种理性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关注自己的利益,是一种令人欣喜的事情,这在之前的立法中是很少见的。也符合国际立法的趋势。
许奋飞同时建议,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该更多到基层收集意见,听听目前业主所经历的苦难,认识他们的权益被损害的程度。
背景
盛华仁:物权法(草案)要确保在即将召开的人大会上通过
1月18日-19日,在京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听取了关于物权法草案的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在会上说,这部法律非常重要,立法非常迫切,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从常委会审议情况和社会各方面反映看,现在对这部法律草案已取得共识,出台时机已经成熟,要确保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
物权法(草案)七审史无前例
从2002年至今,《物权法》(草案)历经多次审议。
作为我国民法草案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12月,《物权法》(草案)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制定物权法的工作,对《物权法》(草案)先后进行了四次审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2005年7月10日,《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各界通过网络、信件等方式共提出意见11543份。
2006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了六审,创造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七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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