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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马志国):天津市某职业学校学生张某等4人为劫取财物,深夜持电棍猛击一名中年男子。不想该男子神勇无比,他不但将张某等人吓跑,而且还跟民警一起将其中两人抓获。除此次作案之外,张某等还纠集40多人殴打同校学生。日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聚众斗殴罪和抢劫罪,一审决定对张某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06年6月12日2时许,张某向徐某、王某、郭某提议抢劫他人财物。之后,四人携带电棍、砍刀来到南开区一个小区附近伺机抢劫。当中年男子郝某途经此处时,在张某、郭某的策应下,王某上前手持电棍朝该男子腰部电击,致其多处灼伤、红肿,徐某则持砍刀对该男子进行恐吓。遭到袭击后,郝某进行反抗,并大声呼救,徐某、王某非常惊恐,并仓皇逃到咸阳路上一汽车存车场中藏匿。郝某追至存车场,并及时报警。当王某、徐某跑出存车场,欲乘坐张某、郭某接应而来的出租汽车逃逸时,被郝某认出。之后,郝某与赶到现场的巡警一起追上,将王某、徐某抓获归案。此后,王某协助公安机关将张某、郭某抓获归案。
被抓获后,张某又交代,2005年9月1日19时许,他在朋友韩某的纠集下与其他同伙一起,以宝坻籍同学不服为由,纠集了40余人来到某职业学校的操场内。宝坻籍学生房某、刘某等四人被叫出后提出讲和,遭张立等人断然拒绝。之后,张立一方人员手持砖头攻击刘某等人。见事情闹大,张立随即逃逸。在此次互殴中,造成双方多人受伤。据了解,其他被告人亦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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