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药有人管,“假药”无人问
“七粒清”所作的宣传在2006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十大虚假广告,却为何仍在各地市场上公然销售?记者了解到,除了法规缺失外,监管部门之间缺乏衔接,也是最重要的原因。
天津药监部门一位负责人曾经在暗访时发现,在药店中公然销售的一些产品,未经药品监督部门的审批。在打算查处时却遇到了障碍:产品标有“津卫防保健字”的字样。现行的监管原则是“谁批准谁负责”,药监部门不好插手卫生部门的工作,只好作罢。他对记者说,监管的衔接问题导致一种怪现象:真药有人管,“假药”无人问。
应该负有责任的卫生部门又做了什么呢?面对各地有许多消费者对此类产品的投诉,天津市卫生部门多次强调,自己出具的证明只是一个证明产品无害的评价号,不是行政审批许可,而企业如何宣传与卫生部门没有关系。
药监部门认为“我没批准,不归我管”,而卫生部门则认为“不是行政许可,与我无关”,众多违规企业就在这样的监管“盲区”中获得了“成长空间”。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年来,国家对药品和保健品市场进行了规范,从2001年1月1日起,药品统一使用“国药准字”的批准文号。从2003年10月10日起,所有的“药健字号”保健品的批准文号只能是“食字号”,纳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而作为保健食品的“孪生姊妹”,保健用品则一直没有统一的审批部门,体制上出现漏洞。
天津患者王萍说:“我们看到有国家部门的批号就放心了,哪里知道批号背后的名堂?市场上各种各样的批号太多太滥了,老百姓雾里看花,谁又看得清楚!”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朱旭峰指出,法律法规滞后和管理体制混乱的直接后果就是给不法企业生存空间,企业的违规成本极小,而患者又难以明辨是非。国家应该尽快出台保健品管理法规,理顺保健品监管职能,避免多头监管造成的多头不管,从源头堵上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