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娟叫来的两个女伴已成阶下囚。
妮娟:我真的很后悔,如果有可能,我想弥补她。”
记者与小林通过QQ交谈
2007年2月6日,本报记者在网上无意中浏览到一个点击率很高的帖子:四年前“裸身游街”事件女主角少女小林的内心独白。
一名自称“少女小林”的人在帖子中说:“我是曾被央视《道德观察》报道过的广西玉林少女小林,欺负我的人除了不够年龄的妮娟外,其他的人都坐牢了,我也不比坐牢的他们好过……”
2002年六一儿童节晚上11时30分,广西玉林“中国龙”迪吧内,15岁的少女小林在跳舞时无意碰了素未谋面的妮娟一下,妮娟便叫来女伴17岁的周红和16岁的苏玲,逼迫小林进行了20多分钟的“裸身游街”,数百人围观无人阻止。随后四名男青年将小林带到无人处,将其轮奸……网上这个帖子究竟是少女小林的痛苦倾诉,还是一些人的恶意炒作?带着疑惑,记者留下了自己的QQ号码和几句安慰的话。2月8日晚11时46分,“小林”突然上线了!
网吧里没有同情的目光
天哪!我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要是被这样裸体示众,以后还怎么做人啊?当时,我急得跪在她们脚下,哭着求她们放过我,即使他们揪我的头发,打我的耳光,我也还是不肯起来。这时候,我突然感觉屁股上一下刺痛,原来是被谁用什么东西扎了一下,我一下子丧失了抗拒的勇气,终于被她们就这么光溜溜地拉进了网吧里。
网吧里的人看见赤身裸体的我,都吃惊地张大了嘴,原本喧嚣的地方一下子安静下来,变得鸦雀无声。我只觉得当时羞得满脸通红,难堪得只想钻到网吧里的电脑桌下去,可是周红却扯着我的头发强迫我站得直直的,将女孩子身上所有的秘密完全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那种酷刑般的羞耻感觉真是刻骨铭心,回忆起来好像就发生在昨天一样。我永远也忘不了当时网吧里的人看我身体的目光,那目光里有惊骇,有鄙视,有猥亵,有嘲弄,有……只是没有同情,一点都没有!网吧里的人们对着我可怜的裸体指指点点,评头论足,像过节一样兴奋异常,却没有任何人出面帮助我。二十几分钟后,网吧的女老板说话了,然而,这话不但没能帮我的忙,反而让我陷入一场更深重更浓黑的噩梦中。她说:“你们到外面闹去,别妨碍我们做生意。”于是,我又被她们三人拖到外面玉林最繁华的五灯坡路口。
游街后再遭轮奸
在路上,她们想出了一个更缺德的主意,竟然推着赤裸的我沿街叫卖。“来呀!看呀!免费的光屁股小姐,谁想玩她,谁就领走,不要钱的。”……在围观的几百人大声起哄声中,我被押着在灯火通明的大街上光着身子走来走去近半个小时。
那时我才15岁啊,被她们这样押着裸体游街真是何等的羞耻。我当时只觉得头晕目眩,呼吸困难,几乎就要支持不住了,可是我周围看热闹的人群却还在不断增加,这可怕的羞辱似乎永远也没个完。
噩梦还远远没有结束,更可怕的恶魔出现了!4个陌生男人上来与她们搭话,然后把我往他们的摩托车上拉。此时的我由于遭到了过度的羞辱,已经有些精神恍惚了,心里只想着逃脱这裸身游街的羞耻,什么也顾不得了,竟然迷迷糊糊地就上了他们的摩托车……
疾驰的摩托带起阵阵冷风,吹在我赤条条的身子上,我不由得一阵颤抖,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一个没穿衣服的女孩落到四个不怀好意的男人手里是多么可怕的事。但这时,我已经无法逃脱,被拉到了荒郊野外轮奸了……
后来,那4个男人给了我一件遮体的衣服,用摩托车将我载回市区。我一生中最黑暗最漫长的一夜才算过去。
2007年2月8日晚11时46分,自称是四年前“裸身游街”事件主角的“小林”将记者的QQ加为好友。随后几天,记者分别与她进行了在线聊天和电话交流。
在记者的劝说和鼓励下,小林表示,她要积极、勇敢地面对生活。2月11日晚,小林下楼放了四年来的第一次焰火,这也是小林2006年下半年以来第一次出门。记者相信,小林今后的生活仍将充满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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