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天津大气环境质量,做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协办工作,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拟从2007年3月1日起,提高天津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的准入标准,即新购置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3号标准)。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机动车,市客运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准其加入公交和出租运营,市公安交管部门不得发放牌照。
关于达到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车型名录,可登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网址:www.zhb.gov.cn),在“污染控制”专栏中点击“机动车”栏目后,在“新车达标目录”栏目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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