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促销”原本是一种颇具新意的促销方式,但是如果捆绑在一起的商品互不相干,就有点“强买强卖”的嫌疑了——
春节市场购销两旺,消费者购物热情全面释放,各大商家也使出浑身解数促销热卖,但记者在近日的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商家在促销噱头上混淆视听,甚至打着“捆绑”的促销旗号,变相搭售,不但影响了消费者购物的自由选择,同时也使得红红火火的节日市场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
要折扣,先“搭售”
消费者吕女士日前来到一家百货商店选购衣服,看到某品牌的促销招贴上醒目地标明“七折”的字样,但仔细询问售货员才得知,要想享受折扣必须购买两件以上的正价商品。吕女士原本打算购买一件棉服,按照促销员的推荐,必须再“捆绑”一条原价的裤子,才能享受“两件七折”的优惠。记者近日在天津一些商业繁华区采访时也看到,不少商家都打出“捆绑销售”的旗号,有的是一件促销商品加上一件正价商品,才能享受一定的折扣,有的是不同商品任意组合,必须达到一定额度后才能优惠。但是仔细计算价格后不难发现,这样的消费实际折扣幅度也并不算大,一般仅相当于七折至八折,但是多件商品总的花费加在一起,往往都会超出消费者原本的“预算”,“受益”的还是商家。
不相干商品乱“捆绑”
“捆绑促销”原本是一种颇具新意的促销方式,而且如果商品组合得当,还能给消费者带来不少便利。但是如果捆绑在一起的商品互不相干,就确实有点“强买强卖”的嫌疑了。例如某商家把床上用品和小家电搭配在一起销售,虽然按商家的标价,一起购买能获得上百元的优惠,但这种组合显然不符合大多数顾客的“常规需求”;还有一家经营数码电子产品的商家,把某品牌的新款手机与另一品牌的液晶显示器作为“一组”,顾客只有一同购买才能获得90元的优惠和电池、充电器等赠品。用一位消费者的话说,这样的“捆绑”没有道理,优惠只是数字上的,如果这样购买了并不真正需要的那部分商品岂不是让消费者花了更多的钱。
春节前后的这段时间里,消费市场全面呈现出异常火爆的状态,消费者的购物需求大幅增长,对商家来说自然是难得的黄金商机。但如果商家只顾赚钱,而把诚信经商的原则抛在脑后,把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不当回事,也许得到的只能是眼前的一点利益,最终失去的将是消费者的信任乃至遭到市场的抛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