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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吉学刚):一外地来津人员,趁夜深人静,窃得价值2100元的蓝色华利大发汽车。但在其翌日凌晨驾车返回原籍途中被民警盘查、抓获。
现年27岁的朱某原籍山东,在津无职业。2006年12月8日23时,朱某以对锁的方式,用随身携带的汽车钥匙,将一辆蓝色华利大发汽车的门锁和点火开关对开。在其驾车返回原籍的途中,朱某于同年12月9日凌晨被民警抓获。经估价,被盗汽车价值2100元,车辆被扣后已发还失主。
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未给失主造成实际经济损失,且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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