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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李鹏 杨凯 张纪):2007年3月1日22时15分,天津市公安和平分局新兴派出所民警张志忠、王凯接指挥室110报警,称西康路与岳阳道交口赛顿中心有一男子刘某酒后滋事。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救助过程中,张志忠、王凯两位民警突然遭到刘某击打面部,造成张志忠鼻部软组织损伤、王凯口唇软组织损伤。
记者从当时值班民警那了解到,他们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救助。当时刘某已经醉得失态,无法自行回家,民警根据其身上的身份证联系到该男子所在地的陈塘庄派出所,获得其家庭电话。拨打后发现其家无人,民警又千方百计找到了刘某父母的电话。谁知,就在民警积极联系过程中,刘某突然挥拳朝民警面部打去。在多名路人的协助下,民警才最终将这名男子制服。当晚,公安和平分局警务督察队人员立即赶往新兴派出所,对处警受伤民警进行维权。同时调派南营门派出所民警前来审理此案件。
直至转天凌晨5时,该男子才酒醒。经审讯,刘某现年39岁,家住本市河西区,酒醒后认识到醉酒时所闯的祸,并后悔不已。受伤民警张志忠双侧鼻梁骨出现了骨折现象,经法医鉴定,认定张志忠的伤情为轻伤,王凯的伤情为轻微伤。刘某现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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