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修高自考补回逝去的青春
人物档案
姓名刘红(化名)
年龄今年24岁
案由盗窃
刑期13年
已服刑期1年半
刘红是一个曾受到良好教育的女孩子,身为教师的妈妈对她严格有加。但命运往往捉弄人,由于心理压力太大,刘红高考落榜了,倔强的她并没有放弃,当年就报考了成人夜大,读起法律专业。
“说起来有些惭愧,我读的是法律专业,但后来还是犯法了,真是应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刘红有些自嘲地对记者说,“上了夜大以后,学习气氛不比高中浓厚,没有紧张的感觉了,闲暇时间也就多了起来。由于学校的宿舍比较闹,我在外面租了房子。其间,上网聊天成了我每日必做的功课。同时,我也认识了不少社会上的朋友,并染上赌博、喝酒、泡歌厅等不良习惯。”
2005年上半年,刘红通过网络认识了比她大15岁的男人王洋,王洋事事成熟、阅历丰富,这些都深深吸引着刘红。二人的关系突然变得“亲密无间”起来,经常一起疯玩,并成了歌厅、网吧的常客。
“从那个时候起我堕落了,开始羡慕那些有钱有车的人。学习的事情好像一夜之间被我忘光了。”
当时,刘红已经学会驾车两年了,在与王洋交往中经常驾驶他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后来,王洋把车卖了,刘红突然觉得没着没落的,对车的向往一时间充斥着刘红的大脑。2005年8月的一天,刘红在网上聊天时遇到了外地在津做生意的李某。聊天中,刘红直奔主题了解到李某驾驶一辆广本轿车,一个罪恶的念头在刘红脑中一闪而过。两个小时的聊天,李某被刘红深深吸引,并约定当晚在歌厅见面。当李某全心唱歌的时候,刘红却拿着李某的钥匙偷偷溜出了歌厅。驾驶广本轿车,刘红别提有多逍遥。
“王洋知道后,不但没有制止我,反而大加鼓励,并提议将轿车卖掉变成现金挥霍。”就这样,刘红负责偷车,王洋负责变卖,他们先后又盗窃了一辆“马6”和一辆帕萨特,销赃共得赃款20余万元,全部用于赌博、吃饭等挥霍。东窗事发后,王洋也因此获得15年的刑期。
“太不值得了,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刘红在接受采访时说得最多的就是这两句话。后悔不已的她接着说:“我要将我失去的时间补回来,现在,我正在自修高自考的法律专业。截至目前,我已经有两门公共科目考过了。其余,还有十几门功课,我准备在剩余的刑期里将所有的学科全部修完,给自己一个交代,给父母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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